发明名称 个人电子价值银行系统
摘要 为了对于网上的服务和实时的服务两者,能够在确保安全性、便利性和经济性的同时利用电子价值,被发行给用户的电子价值在个人电子价值银行7的电子钱包7a上被管理,在用户的携带终端5的智能卡5a上的移动电子钱包5b中,由银行的电子钱包所管理的电子价值被兑付,当操作移动电子钱包时,通过网络来操作电子钱包。对于在车站的剪票等实时环境中所提供的服务,当使用智能卡上的电子价值时,不是每当使用时发生在线的交易,而是以后当携带终端与银行进行通信时,银行的电子钱包被更新。
申请公布号 CN1290052C 申请公布日期 2006.12.13
申请号 CN01803513.2 申请日期 2001.11.07
申请人 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 发明人 高山久;川口京子;五十川孝夫
分类号 G06Q40/00(2006.01) 主分类号 G06Q40/00(2006.01)
代理机构 北京三幸商标专利事务所 代理人 刘激扬
主权项 1.一种电子价值系统,其包括:携带终端;在网络上保持电子价值的电子钱包机构;及发行电子价值的电子价值发行服务器,其特征在于,上述携带终端包括:对上述电子价值发行服务器发送电子价值发行要求的电子价值发行要求发送机构;从上述电子钱包机构接收电子价值的电子价值接收机构;与上述电子钱包机构一对一对应的、存储上述电子价值接收机构接收的电子价值的电子价值存储机构;上述电子价值发行服务器包括:从上述携带终端接收电子价值发行要求的电子价值发行要求接收机构;根据电子价值发行要求,将电子价值发送给上述电子钱包机构的电子价值发行机构;上述电子钱包机构包括:从上述电子价值发行服务器上接收电子价值的电子价值收取机构;保持上述电子价值收取机构接收的电子价值的电子价值保持机构;将上述电子价值保持机构保持的电子价值发送给上述携带终端的电子价值发送机构;上述电子价值发行要求发送机构在电子价值发行要求之中包括上述电子钱包机构的识别信息;上述电子价值发行机构向上述识别信息表示的电子钱包机构发送电子价值;上述电子价值接收机构对于上述电子价值发行服务器,从上述电子钱包机构接收上述电子价值发行要求发送机构所要求的电子价值,并存储到上述电子价值存储机构中。
地址 日本国大阪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