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作为抗肿瘤剂之新颖法呢基蛋白质转移抑制剂
摘要 本发明揭示新颖的式(1.0)所表三环化合物:(1.0)其前体药物,或该化合物或该前体药物的医药可接受盐或溶剂合物,彼等可用来抑制法呢基蛋白质转移。此外也揭示含有此等化合物的医药组合物,彼等的制备以及使用彼等来治疗增生性疾病例如癌症之方法。
申请公布号 TWI268280 申请公布日期 2006.12.11
申请号 TW090121201 申请日期 2001.08.28
申请人 先灵大药厂;法玛柯培亚药品发展公司 发明人 F. 乔治 裘罗格;班嘉 纳布尔班;亚伦 B. 库柏;提摩西 古希;迪纳纳斯 F. 芮恩;凯斯 P. 米诺;朗诺 J. 朶尔;维尔 莫皮尔 吉利加凡勒班;巴玛 珊萨南;派屈克 A. 宾托;苏修;卡提克 M. 奇提卡;卡门 S. 艾尔费瑞兹;W. 罗柏 毕索;詹姆士 王;杰格迪希 A. 戴沙;约翰 J. 巴温;李革;黄嘉瑜;雷 A. 詹姆士
分类号 C07D401/06(2006.01);C07D401/04(2006.01);C07D401/14(2006.01);C07D221/16(2006.01);A61K31/435(2006.01);A61P35/00(2006.01) 主分类号 C07D401/06(2006.01)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陈长文 台北市松山区敦化北路201号7楼
主权项 1.一种式(1.0)化合物: 或其医药可接受盐,其中: a,b,c和d中有一者表N或N+O-;且其余的a,b,c和d基表碳, 其中每一碳都具有结合到该碳的R1或R2基;或 a,b,c和d每一者皆为碳,其中每一碳都具有结合到该 碳的R1或R2基; 点线(---)表视情况存在的键; X于该视情况存在的键为不存在时,表N或CH,且于该 视情况存在的键为存在时,表C; 当该视情况存在的键系存在于碳原子5与碳原子6 之间时,则只有一个A取代基键结到C-5且只有一个B 取代基键结到C-6且A或B为H以外者; 当该视情况存在的键不存在于碳原子5与碳原子6 之间时,则有两个A取代基键结到C-5,且有两个B取代 基键结到C-6,且 每一A和B取代基系独立地选自下列之中者: (1)-H; (2)-R9; (3)-(CH2)pC(O)R9; (4)-(CH2)pC(O)R27a; (5)-(CH2)pC(O)N(R9)2,其中每一R9系相同或相异者; (6)-(CH2)pN(R9)-R9a; (7)-(CH2)pNHC(O)R50; (8)-(CH2)pNR51C(O)R27,或R51与R27一起和彼等所键结的原 子形成一有5或6员的杂环烷基环,但其限制条件为 当R51与R27形成一环时,R51不为H; (9)-(CH2)pNR51C(O)NR27,或R51和R27一起与彼等所键结的 原子形成一有5或6员的杂环烷基环,但其限制条件 为当R51与R27形成一环时,R51不为H; (10)-(CH2)pCO2R51; (11)-NHR9; (12) 其中R30与R31系相同或相异者;及 (13) 其中R30,R31,R32和R33系相同或相异者;且 其限制条件为,当该视情况存在的键不存在于碳原 子5与碳原子6之间时,则至少两个A取代基中的一个 或两个B取代基中的一个为H,且其中至少两个A取代 基中的一个或两个B取代基中的一个不为H; p为0,1,2,3或4; 每一R1与R2系独立地选自H或卤基; 每一R3和R4系独立地选自H或卤基; R5,R6,R7和R7a各独立地表H; R8系选自下列之中者: R9系选自下列之中者: (1)杂芳基; (2)经取代杂芳基; (3)杂环烷基; (4)经取代杂环烷基; (5)杂环烷基烷基; (6)经取代杂环烷基烷基; (7)杂芳基烷基;及 (8)经取代杂芳基烷基; 其中该等经取代R9基皆含有一或更多个选自下列 之中的取代基: (1)-OH; (2)-CH2OR14; (3)烷基; (4)胺基; (5)芳基烷基; (6)杂芳基; (7)杂芳基烷基和 (8) 其中R14系独立地选自H及烷基; R9a系选自芳烷基; R11系选自下列之中者: (1)烷基; (2)经取代芳基;及 (3)环烷基; 其中该等经取代R11基具有1,2或3个选自下列之中的 取代基: (1)卤素及 (2)烷基; R11a系选自下列之中者: (1)H; (2)烷基; (3)经取代烷基; (4)芳基; (5)经取代芳基; (6)环烷基; (7)杂芳基;及 (8)经取代杂芳基; 其中该等经取代R11a基具有1或更多个选自下列之 中的取代基: (1)OH; (2)-CN; (3)-CF3; (4)卤素; (5)烷基;及 (6)芳烷基; R12系选自下列之中者:H,或烷基; R21,R22或R46系独立地选自下列之中者: (1)-H; (2)烷基; (3)经取代芳基, 含一或多个选自卤素的取代基; (4)环烷基; (5)具有下列诸式的杂芳基, (6)具有下式的杂环烷基: 其中R44系选自下列之中者: (1)-C(O)NH(R51); 其中R21,R22或R46为具有上示诸式的杂环烷基,环V为: , R27系选自下列之中者: (1)烷基; R27a系选自下列之中者: (1)烷基; R30至R33为独立地选自下列之中者: (1)-H; (2)-OH;及 (3)烷基; R50系选自下列之中者: (1)烷基; R51系选自下列之中者:-H,或烷基;其中杂环烷基为 被1至3个选自-O-,-S-或-NR24杂基所中断的C4-6杂环烷 基,其中R24表烷基、芳基、-C(O)N(R18)2,其中R18表H、 烷基、芳基、芳烷基、杂芳基或环烷基;其中5或6 员杂环烷基环含有1至3个如上定义之杂基; 其中烷基为C1-6烷基;其中芳基为C6-15芳基; 其中环烷基为C3-7环烷基;及其中杂芳基为具有至 少一个选自O、S或N杂原子的C2-14杂芳基。 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化合物,其具有下示 其中: X=CH或N; B于该C-5与C-6之间视情况存在的键为存在时为H,且 在该C-5与C-6之间视情况存在的键不存在时每一B皆 为H; 或具有下示构造: 其中 X=CH或N; A于该C-5与C-6之间视情况存在的键为存在时为H,且 在该C-5与C-6之间视情况存在的键为不存在时,每一 A皆为H。 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化合物,其中: a为N且剩余的b,c和d皆为碳,或a,b,c和d皆为碳;且 R8为基2.0或4.0。 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化合物,其具有式(1.0A), 且其中: a为N且其余的b,c和d皆为碳,且 R1至R4各独立地为H,Br或Cl。 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化合物,其中: (1)R11系选自下列之中者:烷基或环烷基; (2)R11a系选自下列之中者:烷基,芳基,经取代芳基或 环烷基; (3)R12,R21,和R22皆为H;且 (4)R46系选自下列之中者:经取代芳基,具有下列诸 式的杂芳基 具有下式的杂环烷基: 其中,该等经取代之芳基含有一或多个卤素取代基 ; (5)R44为-C(O)NH2; (6)R8系选自下列之中者: (a)基2.0,其中R11为第三丁基或环己基; (b)基3.0,其中R11为甲基或第三丁基; (c)基4.0,其中R12为H且R11a为选自下列之中者:第三丁 基,氰基苯基,氯苯基,氟苯基或环己基; (d)基5.0,其中R21和R22为H且R46系选自下列之中者: (1)具有下列诸式的杂芳基: (2)具有下式的杂环烷基: 其中R44为-C(O)NH2。 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之化合物,其中R8为基4.0。 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化合物,其中A和B中有一 者为H且另一者为R9。 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化合物,其中R9系选自下 列之中者: (1)式-(CH2)n-杂环烷基之杂环烷基烷基; (2)式-(CH2)n-经取代杂环烷基之经取代杂环烷基烷 基; (3)式-(CH2)n-杂芳基之杂芳基烷基;及 (4)式-(CH2)n-经取代杂芳基之经取代杂芳基烷基; 其中n为1,2或3且该等经取代R9基的取代基各独立地 为选自下列之中者: (1)-OH; (2)-CH2OR14; (3)卤基; (4)烷基; (5)胺基; (6)芳烷基; (7)杂芳基;和 (8)杂芳基烷基; 其中,R14系选自下列之中者:H或烷基。 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之化合物,其中R9为: (1)-(CH2)n-咪唑基; (2)-(CH2)n-经取代咪唑基; (3)-(CH2)n-吗基; (4)-(CH2)n-经取代吗基; (5)-(CH2)n-基,或 (6)-(CH2)n-经取代基, 其中n为1,2或3。 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化合物,其中在C-5与C-6 之间的该视情况存在之键为存在且A为H且B为R9,或A 为R9且B为H;或在C-5与C-6之间的该视情况存在之键 为不存在且各A为H,一B为H且另一B为R9;或-A为H,另一 A为R9且各B皆为H;R1至R4独立地为H或卤素;R5至R7a为H; a为N且其余的b,c和d取代基为碳;X为N或CH且R8为基2.0 或4.0。 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之化合物,其中 R9系选自下列之中者: (1)杂芳基; (2)经取代杂芳基; (3)杂环烷基; (4)经取代杂环烷基; (5)杂环烷基烷基; (6)经取代杂环烷基烷基; (7)杂芳烷基;及 (8)经取代杂芳烷基; 其中该等经取代R9基所含取代基各为独立地选自 下列之中者: (1)-OH; (2)-CH2OR14; (3)卤素; (4)烷基; (5)胺基; (6)芳烷基; (7)杂芳基;和 (8)杂芳基烷基; 其中R14为独立地选自H或烷基之中者。 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之化合物,其中R9系选自 下列之中者: (1)式-(CH2)n-杂环烷基之杂环烷基烷基; (2)式-(CH2)n-经取代杂环烷基之经取代杂环烷基烷 基; (3)式-(CH2)n-杂芳基之杂芳基烷基;及 (4)式-(CH2)n-经取代杂芳基之经取代杂芳基烷基; 其中该等经取代R9基所含取代基各为独立地选自 下列之中者: (1)-OH; (2)-CH2OR14; (3)卤素; (4)烷基; (5)胺基; (6)芳烷基; (7)杂芳基;及 (8)杂芳基烷基。 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项之化合物,其中R8为基4.0 且其中R12为H且R11a系选自下列之中者: (1)烷基; (2)芳基; (3)经取代芳基;及 (4)环烷基; 其中该等经取代基所含该取代基系选自下列之中 者: (1)卤素; (2)CN或 (3)-CF3。 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项之化合物,其中R9为: (1)-(CH2)n-咪唑基; (2)-(CH2)n-经取代咪唑基; (3)-(CH2)n-吗基; (4)-(CH2)n-经取代吗基; (5)-(CH2)n-基,或 (6)-(CH2)n-经取代基, 其中n为1,2或3。 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之化合物,其中该视情况 存在的键为存在。 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5项之化合物,其中R8为4.0且 其中R12为H且R11a系选自下列之中者: (1)烷基; (2)芳基; (3)经取代芳基; (4)环烷基,及 (5)经取代环烷基, 其中该等经取代基所含该取代基系选自下列之中 者: (1)卤素; (2)氰基,及 (3)CF3。 1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6项之化合物,其中该R8为4.0,R 12为H且R11a为经取代苯基且其中该经取代基所含取 代基系选自下列之中者: (1)-CN或 (2)CF3。 1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之化合物,其中该视情况 存在的键为不存在。 1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化合物,其系选自实施 例1-505中任一者之中者。 2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化合物,其系选自下列 所构成的组合之中者: 2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化合物,其系选自下列 所构成的组合之中者: 2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化合物,其为: 2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化合物,其为: 2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化合物,其为: 2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化合物,其为: 2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化合物,其为: 2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化合物,其为: 2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化合物,其为: 29.一种用于抑制肿瘤细胞之医药组合物,其包括一 有效量的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至28项中任一项所述 化合物,组合着医药可接受载剂。 30.一种用以抑制细胞异常性生长之医药组合物,其 包括一有效量的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至28项中任一 项所述化合物。 3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0项之医药组合物,其中该受 抑制的细胞为可表现经活化ras致癌基因的肿瘤细 胞。 3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1项之医药组合物,其中该受 抑制的肿瘤细胞为胰肿瘤细胞,肺肿瘤细胞,脊髓 血友病肿瘤细胞,甲状腺囊泡肿瘤细胞,脊髓发育 不良性肿瘤细胞,头和颈肿瘤细胞,黑瘤肿瘤细胞, 乳房肿瘤细胞,前列腺肿瘤细胞,卵巢肿瘤细胞,膀 胱肿瘤细胞,神经胶瘤肿瘤细胞或结肠肿瘤细胞。 3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0项之医药组合物,其中该细 胞异常性生长的抑制系经由抑制ras法呢基蛋白质 转移而发生的。 3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0项之医药组合物,其中该抑 制为肿瘤细胞中因Ras基因以外的基因发生致癌性 突变的结果使Ras蛋白质受活化所致。
地址 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