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可转换透明显示器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在两种不同的模式即透明模式和显示模式下工作的显示装置(100)。本发明的想法在于,上述透明板(101)具有多个光发射装置(102)。该光发射装置排列成用于决定显示装置的像素的格子。由于具有光发射装置的板必须对人眼呈现为透明,因此,各光发射装置的区域必须小于它照射到的相应的像素的区域(104)。在板的前方设置第一可转换漫射体(103)。这样,当漫射体在透明模式下工作时,显示装置将呈现为基本上透明,反之,当漫射体在显示模式下工作时,从光发射装置发射出的光将被漫射,结果形成显示装置的均匀像素。 |
申请公布号 |
CN1875391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6.12.06 |
申请号 |
CN200480032545.5 |
申请日期 |
2004.11.02 |
申请人 |
皇家飞利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H·M·R·科坦拉德;M·G·H·希丁克 |
分类号 |
G09F19/22(2006.01);G09F9/35(2006.01);G09F9/33(2006.01);G09F13/22(2006.01) |
主分类号 |
G09F19/22(2006.01) |
代理机构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王岳;梁永 |
主权项 |
1.一种显示装置(100),用于在两个不同模式即透明模式和显示模式下工作,其特征在于,包括:透明板(101),具有多个光发射装置(102),其中,各所述光发射装置照亮显示装置的像素区域(104),各所述光发射装置的区域小于相应的像素区域;以及第一可转换漫射体(103),在所述透明模式下为透明并且在所述显示模式下将从至少部分的光发射装置(102)发射出的光进行漫射,其中,所述至少部分的光发射装置在所述显示模式下照亮所述相应的像素区域。 |
地址 |
荷兰艾恩德霍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