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城市生活垃圾气化熔融焚烧处理方法及其系统
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城市生活垃圾气化熔融焚烧处理方法及其装置,其特征在于回收垃圾气化熔融焚烧的烟气余热获取的高温空气,再引入气化炉、熔融焚烧炉,作为垃圾气化所需的空气和熔融焚烧垃圾所需的助燃空气;保证垃圾稳定气化、完全燃烧,彻底解决二恶英、重金属等物的二次污染。所述处理系统,由储藏仓、气化炉、除尘器、焚烧炉和高效蓄热室等组成。本发明符合城市生活垃圾的热值低、水分高、分选不严格、品位低的特点,特别是一些中小城市,垃圾的热值和产量更低又达不到建设焚烧垃圾发电站的要求,避免储运产生的二次污染;整个系统规模灵活,对垃圾分选、热值等要求不严格,可以在少加辅助燃料或不加辅助燃料条件下稳定运行,成本低,且能实现零污染排放。
申请公布号 CN1873326A 申请公布日期 2006.12.06
申请号 CN200610054403.X 申请日期 2006.06.30
申请人 重庆大学;中电投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发明人 温良英;张正荣;刘清才;杜云贵;刘艺;董凌燕;陈登福;龙战军;杨剑
分类号 F23G5/02(2006.01) 主分类号 F23G5/02(2006.01)
代理机构 重庆博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张先芸
主权项 1、城市生活垃圾气化熔融焚烧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回收垃圾气化熔融焚烧的烟气余热获取的高温空气;垃圾经气化熔融焚烧后产生的高温烟气余热经高效蓄热室蓄存并加热空气再引入气化炉、熔融焚烧炉,作为垃圾气化所需的空气和熔融焚烧垃圾所需的助燃空气;在不加或少加辅助燃料条件下保证垃圾稳定气化、完全燃烧,彻底解决二恶英、重金属、酸性气体的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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