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脚踏车之传动装置,该脚踏车具有一车架及一枢装于该车架之后轮,该传动装置用于驱动后轮旋转并包含:一对踏板,供骑乘者脚部踏踩;一对转臂,其一端分别与每一个踏板枢接,受踏板带动以另一端为中心进行旋摆;一传动单元,具有与该二转臂另一端同轴枢设以与转臂同步旋动之第一齿轮、一与该第一齿轮相囓合之第二齿轮,以及一间隔于第一齿轮且和第二齿轮相囓合之第三齿轮,其中,定义通过该第一齿轮中心之一水平线为第一法线,另定义通过该第二齿轮中心之另一水平线为第二法线,该第一法线系高于该第二法线;一齿盘,同轴于该第三齿轮地枢设在该车架上,与该传动单元之第三齿轮一同进行自体旋转;一链条,套绕于齿盘与后轮间,当该齿盘旋转时带动后轮一同转动。2.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脚踏车之传动装置,其中,定义通过该第三齿轮中心之一水平线为第三法线,该第三法线低于第一法线。3.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脚踏车之传动装置,其中,该第一齿轮的直径大于第二、三齿轮的直径。4.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脚踏车之传动装置,其中,该第二齿轮的直径大于该第三齿轮的直径。5.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脚踏车之传动装置,其中,该第三法线高于该第二法线。图式简单说明:图1系一习用脚踏车示意图;图2系本创作之一较佳实施例装设在一脚踏车上的一使用状态图;图3系本创作较佳实施例的一局部示意图;及图4系本创作较佳实施例的一局部侧视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