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无损毁可重复使用实木地板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实木地板,尤其是一种可拆卸式、无损毁并可重复使用的地板,该地板,包括地板本体,在地板本体的两个相对侧面设有公榫和与其相配合的母榫,其特征是地板本体的下表面上设有两道或两道以上贯穿地板本体且槽口向地板本体下表面收敛的楔形槽体,所述的楔形槽体的槽口朝下,槽底朝上,且其大开口位于设有公榫的一侧边,其小开口位于设有母榫的一侧边上,在楔形槽体的侧边设有一条或一条以上的附榫,所述的楔形槽体内还设有与楔形槽体相配合的主榫,在其中一个公榫的下方设有一个缺块。本实用新型在拆卸更换时不会使地板本体发生损坏、铺设完成后与基板连接牢固并且整体平整度较好。 |
申请公布号 |
CN2841827Y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6.11.29 |
申请号 |
CN200520077303.X |
申请日期 |
2005.11.09 |
申请人 |
胥学龙 |
发明人 |
胥学龙 |
分类号 |
E04F15/04(2006.01) |
主分类号 |
E04F15/04(2006.01) |
代理机构 |
南京天华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徐冬涛 |
主权项 |
1、一种无损毁可重复使用实木地板,包括地板本体(1),在地板本体(1)的两个相对侧面设有公榫(2)和与其相配合的母榫(3),其特征是地板本体(1)的下表面上设有两道或两道以上贯穿地板本体(1)的且槽口向地板本体(1)下表面收敛的楔形槽体(4),所述的楔形槽体(4)的槽口朝下,槽底朝上,且其大开口位于设有公榫(2)的一侧边,其小开口位于设有母榫(3)的一侧边上,在楔形槽体(4)的侧边设有一条或一条以上的附榫(7),所述的楔形槽体(4)内还设有与楔形槽体(4)相配合的主榫(6),在其中一个公榫(2)的下方设有一个缺块(5)。 |
地址 |
210004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箍桶巷43号2幢101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