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有机发光材料及有机发光装置
摘要 一种有机发光材料,系具有下式(I)之结构:其中,R1、R2、R3系选自烷基(alkyl)、环烷基(cycloalkyl)、烷氧基(alkoxy)、芳香族烃基、芳香族复环基及芳香基,R4与R5系选自氢原子、烷基、环烷基、基、芳香族烃基、芳香族复环基及芳香基,R6、R7、R8、R9、R10、R11、R12、 R13、R14与R15系选自氢基、环烷基、烷氧基及苯氧基,R6、R7、R8、R9、R10、 R11、R12、R13、R14与R15至少有一为氢基。
申请公布号 TWI266794 申请公布日期 2006.11.21
申请号 TW093124489 申请日期 2004.08.13
申请人 铼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陈鸿霖;林宪章;吴嘉栋;王清海
分类号 C09K11/06(2006.01);H05B33/14(2006.01) 主分类号 C09K11/06(2006.01)
代理机构 代理人 詹铭文 台北市中正区罗斯福路2段100号7楼之1;萧锡清 台北市中正区罗斯福路2段100号7楼之1
主权项 1.一种有机发光材料,系具有下式(I)之结构: 其中,R1、R2、R3系选自烷基(alkyl)、烷氧基(alkoxy)、 及芳香基,R4与R5系选自氢原子、烷基、基及芳 香基,R6、R7、R8、R9、R10、R11、R12、R13、R14与R15系 选自氢基、烷氧基及苯氧基,R6、R7、R8、R9、R10、R 11、R12、R13、R14与R15至少有一为氢基。 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有机发光材料,其中 R1、R2、R3系选自碳数1-10个之取代的烷基、碳数1- 10个之不取代的烷基、碳数1-10个之取代的烷氧基 、碳数1-10个之不取代的烷氧基、碳数6-30个之取 代的芳烷基及碳数6-30个之不取代的芳烷基。 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有机发光材料,其中 R4与R5系选自碳数1-10个之取代的烷基、碳数1-10个 之不取代的烷基、碳数6-30个之取代的芳烷基及碳 数6-30个之不取代的芳烷基。 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有机发光材料,其中 R6、R7、R8、R9、R10、R11、R12、R13、R14与R15系选自 氢原子、甲氧基(methoxy)、异丁氧基(iso-butoxy)及苯 氧基(phenoxy),R6、R7、R8、R9、R10、R11、R12、R13、R14 与R15至少有一为氢基。 5.一种有机发光装置,包含一第一电极、一发光层 以及一第二电极依序设置于一基板上,发光层系具 有一有机发光材料,有机发光材料系具有下式(II) 之结构, 其中,R1'、R2'、R3'系选自烷基(alkyl)、烷氧基(alkoxy) 、及芳香基,R4'与R5'系选自氢原子、烷基、基及 芳香基,R6'、R7'、R8'、R9'、R10'、R11'、R12'、R13'、R 14'与R15'系选自氢基、烷氧基及苯氧基,R6'、R7'、R8 '、R9'、R10'、R11'、R12'、R13'、R14'与R15'至少有一为 氢基。 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所述之有机发光装置,其中 R1'、R2'、R3'系选自碳数1-10个之取代的烷基、碳数 1-10个之不取代的烷基、碳数1-10个之取代的烷氧 基、碳数1-10个之不取代的烷氧基、碳数6-30个之 取代的芳烷基及碳数6-30个之不取代的芳烷基。 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所述之有机发光装置,其中 R4'与R5'系选自碳数1-10个之取代的烷基、碳数1-10 个之不取代的烷基、碳数6-30个之取代的芳烷基及 碳数6-30个之不取代的芳烷基。 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所述之有机发光装置,其中 R6'、R7'、R8'、R9'、R10'、R11'、R12'、R13'、R14'与R15' 系选自氢原子、甲氧基(methoxy)、异丁氧基(iso- butoxy)及苯氧基(phenoxy),R6'、R7'、R8'、R9'、R10'、R11' 、R12'、R13'、R14'与R15'至少有一为氢基。 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所述之有机发光装置,其中 有机发光材料于发光层的含量系约介于0.1 wt%至25 wt%之间。 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所述之有机发光装置,更 包含 一电洞传输层,系位于第一电极与发光层之间。 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所述之有机发光装置,更 包含 一电洞注入层,系位于第一电极与发光层之间。 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所述之有机发光装置,更 包含 一电洞阻挡层,系位于发光层与第二电极之间。 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所述之有机发光装置,更 包含 一电子传输层,系位于发光层与第二电极之间。 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所述之有机发光装置,更 包含 一电子注入层,系位于发光层与第二电极之间。 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所述之有机发光装置,其 中基板系选自刚性基板、柔性基板、玻璃基板、 塑胶基板以及矽基板至少其中之一。 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所述之有机发光装置,其 中第一电极的材质系选自导电之金属氧化物。 1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6项所述之有机发光装置,其 中导电之金属氧化物的材质系选自氧化铟锡、氧 化铝锌、氧化铟锌及镉锡氧化物(CdSnO)至少其中之 一。 1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所述之有机发光装置,其 中第二电极的材质系选自铝、钙、镁、铟、锡、 锰、银、金及含镁之合金至少其中之一。 1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8项所述之有机发光装置,其 中含镁之合金包括但不限定为镁银(Mg:Ag)合金、镁 铟(Mg:In)合金、镁锡(Mg:Sn)合金、镁锑(Mg:Sb)合金及 镁碲(Mg:Te)合金。 图式简单说明: 图1系为本发明第二实施例之有机发光装置的一示 意图; 图2系为本发明之有机发光装置与习知之有机发光 装置的EL光谱量测座标图; 图3系为本发明之有机发光装置与习知之有机发光 装置的电流-亮度量测座标图;以及 图4系为本发明之有机发光装置与习知之有机发光 装置的电流密度-电压量测座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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