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应用于高尔夫球杆头的不锈钢合金 | ||
摘要 | 一种应用于高尔夫球杆头的不锈钢合金,包含重量百分比的29~33%的锰、7.5~11%的铝、1.5~3.5%的铬、0.8~1.2%的硅、0.4~0.8%的碳、0~0.03%的硫、0~0.06%的磷、其它为55~60%的铁;元素构成的不锈钢合金比重为7.0±0.5。本发明具有较一般不锈钢合金的比重值低,用于制造高尔夫球头可提升其品质的优点。 | ||
申请公布号 | CN1858285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6.11.08 |
申请号 | CN200510013399.8 | 申请日期 | 2005.04.30 |
申请人 | 李嘉文;黄昭展 | 发明人 | 李嘉文 |
分类号 | C22C38/18(2006.01) | 主分类号 | C22C38/18(2006.01) |
代理机构 | 天津三元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赵景华 |
主权项 | 一种应用于高尔夫球杆头的不锈钢合金,其特征在于,包含重量百分比的29~33%的锰、7.5~11%的铝、1.5~3.5%的铬、0.8~1.2%的硅、0.4~0.8%的碳、0~0.03%的硫、0~0.06%的磷、其它为55~60%的铁;上述元素构成的不锈钢合金比重为7.0±0.5。 | ||
地址 | 中国台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