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应用于高尔夫球杆头的不锈钢合金
摘要 一种应用于高尔夫球杆头的不锈钢合金,包含重量百分比的29~33%的锰、7.5~11%的铝、1.5~3.5%的铬、0.8~1.2%的硅、0.4~0.8%的碳、0~0.03%的硫、0~0.06%的磷、其它为55~60%的铁;元素构成的不锈钢合金比重为7.0±0.5。本发明具有较一般不锈钢合金的比重值低,用于制造高尔夫球头可提升其品质的优点。
申请公布号 CN1858285A 申请公布日期 2006.11.08
申请号 CN200510013399.8 申请日期 2005.04.30
申请人 李嘉文;黄昭展 发明人 李嘉文
分类号 C22C38/18(2006.01) 主分类号 C22C38/18(2006.01)
代理机构 天津三元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人 赵景华
主权项 一种应用于高尔夫球杆头的不锈钢合金,其特征在于,包含重量百分比的29~33%的锰、7.5~11%的铝、1.5~3.5%的铬、0.8~1.2%的硅、0.4~0.8%的碳、0~0.03%的硫、0~0.06%的磷、其它为55~60%的铁;上述元素构成的不锈钢合金比重为7.0±0.5。
地址 中国台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