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影像管理系统、数位相机、影像管理方法以及数位相机之影像处理方法
摘要 数位相机1与个人电脑(PC)2系经由通讯线缆100而处于连接状态时,记忆在数位相机1之记忆卡25之影像中的任意影像在藉由使用者之按键操作而被删除的情况下,对于PC2系为输出与已删除之影像连结之PC2内的影像进行删除的指令。在已接收该指令之PC2系为,进行删除与在数位相机1中所删除影像连结的影像之处理。藉由该等处理,而可确保在数位相机1侧与PC2侧之中所分别记忆之原始影像与复制影像之间的整合性。
申请公布号 TWI265419 申请公布日期 2006.11.01
申请号 TW092119813 申请日期 2003.07.21
申请人 ?尾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林哲也
分类号 G06F13/10(2006.01) 主分类号 G06F13/10(2006.01)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何金涂 台北市大安区敦化南路2段77号8楼;何秋远 台北市大安区敦化南路2段77号8楼
主权项 1.一种影像管理系统,为由数位相机与影像记录装置所形成,其特征在于:在前述数位相机中系构成为具有:拍摄装置,系拍摄被拍体,输出影像资料;第一记忆装置,为记忆由该拍摄装置所输出之影像资料;指示装置,系指示对记忆在前述第一记忆装置中之影像资料实施指定之处理;第一控制装置,系在此指示装置指示实施指定之处理时,对记忆在该第一记忆装置之影像资料实施指定的处理;传送装置,系在前述指示装置指示实施指定之处理时,把用以要求对既依第一控制装置实施了指定处理的影像资料所对应之影像资料实施指定处理之要求资讯传送至前述影像记录装置;同时,在前述影像记录装置中系构成为具有:第二记忆装置,系为记忆影像资料;接收装置,系由前述传送装置接收所传送之要求资讯;第二控制装置,为基于藉由该接收装置所接收之要求资讯,而被记忆在前述第二记忆装置,而针对于对应于藉由前述第一控制装置所实施前述指定处理之影像资料的影像资料,系实施前述指定之处理。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影像管理系统,其中前述第二控制装置系为,包含有:检索装置,系由前述第二记忆装置中所记忆之影像资料中之指定的影像资料之中,藉由前述第一控制装置而检索影像资料,该影像资料系为已对应于实施前述指定之处理之影像资料;对于藉由该检索装置所检索之影像资料,而实施前述指定之处理。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影像管理系统,其中前述影像记录装置系为,更具备有第二传送装置,为当前述第二控制装置实施前述指定之处理后,将以表示完成指定之处理为主旨之资讯传送至前述数位相机;前述数位相机系为,更具备有第二接收装置,为接收以前述第二传送装置所传送之资讯。4.一种数位相机,其特征在于具备有:拍摄装置,系拍摄被拍体,输出影像资料;记忆装置,系记忆由该拍摄装置所输出之影像资料;指示装置,系指示对记忆在前述第一记忆装置中之影像资料实施指定之处理;控制装置,系在此指示装置指示实施指定之处理时,对记忆在该记忆装置之影像资料实施指定之处理;传送装置,系在前述指示装置指示实施指定之处理时,系把要求对被记忆在外部机器之既依前述控制装置实施了前述指定处理之影像资料的对应影像资料实施前述指定处理之要求资讯传送至前述外部机器。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之数位相机,其中前述要求资讯系包含有:指令资讯,为特别指定前述指定之处理内容;影像识别资讯,为特别指定前述指定之处理对象的影像资料。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之数位相机,其中前述影像识别资讯系包含有影像档案名称。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之数位相机,其中前述指定之处理系包含有删除处理。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之数位相机,其中具备有选择装置,系由记忆在前述记忆装置之影像资料中选择任意之影像资料;指示装置,系指示对由前述选择装置所任意选择之影像资料实施指定处理;前述控制装置系为,对于以前述选择装置所任意选择之影像资料,为实施前述指定之处理。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之数位相机,其中具备有模式设定装置,系为设定指定之处理的模式;前述传送装置系为,在藉由前述模式设定装置而设定前述指定之处理模式之状态下,仅在藉由前述控制装置来实施指定之处理的情况下,将前述要求资讯传送至外部机器。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之数位相机,其中具备模式设定装置,用以设定为第一处理模式与第二处理模式中之任一方的模式;前述控制装置系于前述模式设定装置设定前述第一处理模式与第二处理模式之状态下在前述指示装置指示实施指定之处理时,对记忆在前述记忆装置中之影像资料实施指定之处理;前述传送装置系于前述模式设定装置设定为第一处理模式之状态下在前述指示装置指示实施指定之处理时,对前述外部机器传送前述要求资讯,且更具备有禁止传送装置,系于前述模式设定装置设定为第二处理模式之状态下在前述指示装置指示实施指定之处理时,禁止利用前述传送装置将要求资讯对外部机器传送。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之数位相机,其中具备有判断装置,系判断前述数位相机与外部机器是否有电气性的连接;前述传送装置系为,当在以前述判断装置判断为有电气性的连接之情况下,将前述要求资讯传送至外部机器。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之数位相机,其中为具备有告知装置,系为当在以前述判断装置判断为无电气性的连接之情况下,则告知该项情况之主旨。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之数位相机,其中为具备有连接装置,系为在以前述判断装置判断为无电气性的连接之情况下,将前述数位相机与外部机器之间实施电气性的连接。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之数位相机,其中具备有取消装置,系为取消以前述指示装置所指示之前述要求资讯的传送。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之数位相机,其中前述指示装置系包含:第一指示装置,系对于前述控制装置,指示对于记忆在前述记忆装置中之影像资料的前述指定之处理之实施;及第二指示装置,系对于前述传送装置,指示对于记忆在前述记忆装置中之影像资料的前述指定之处理之实施,同时,对于前述传送装置,为指示对于前述外部机器之要求资讯的传送,前述控制装置系于前述第一及第二指示装置指示实施指定处理时,对记忆在前述记忆装置中之影像资料实施指定之处理,前述传送装置系于前述第二指示装置指示实施指定之处理时,把记忆于外部机器之传送前述要求资讯传送装置,系在前述指示装置指示实施指定之处理时,系把用以要求对记忆在外部机器之既依前述控制装置实施了前述指定处理之影像资料所对应之影像资料实施前述指定处理之要求资讯,对前述外部机器传送。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之数位相机,其中前述传送装置系为,经由通讯线缆而将要求资讯传送至前述外部机器。1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之数位相机,其中前述传送装置系为,使用无线通讯装置而将要求资讯传送至前述外部机器。1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之数位相机,其中前述传送装置系为,经由通讯网路而将要求资讯传送至前述外部机器。1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之数位相机,其中具备有第二记忆装置,系记忆指定前述外部机器之通讯端资讯;前述传送装置系为,将前述要求资讯传送至以记忆在该第二记忆装置中之传送端资讯所指定的外部机器。2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之数位相机,其中前述外部机器系为个人电脑。21.一种影像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含有:第一步骤,为指示对记忆在数位相机之记忆体的影像资料实施指定之处理;第二步骤,在依此第一步骤指示实施指定之处理时,对记忆在前述记忆体的影像资料实施指定之处理;第三步骤,在依此第一步骤指定实施指定之处理时,把用以要求对既依前述第二步骤实施了指定处理之影像资料所对应的影像资料实施指定处理的要求资讯,由前述数位相机对前述影像记录装置进行传送;第四步骤,为接收由前述第三步骤所传送之要求资讯;第五步骤,系基于已由第四步骤所接收之要求资讯,对记忆在前述影像记录装置之记忆体中之对应于已实施前述指定处理之影像资料的影像资料实施前述指定之处理。22.一种数位相机之影像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含有:第一步骤,指示对记忆在记忆体之影像资料实施指定之处理;第二步骤,在指示依此第一步骤实施指定之处理时,对记忆在记忆体之影像资料实施指定之处理;第三步骤,在指示依前述第一步骤实施指定之处理时,把用以要求对记忆在外部机器之记忆体中的已实施前述指定处理之影像资料所对应之影像资料实施前述指定处理的要求资讯对前述外部机器进行传送。图式简单说明:第1图所示系为本发明之一实施例的影像管理系统的外观图。第2图所示系为影像管理系统的电路构造图。第3图所示系为有关于设在构成影像管理系统之数位相机内之删除模式的频道流程图。第4图所示系为有关于在影像管理系统中之整体删除模式之动作顺序的概略流程图。第5图所示系为有关于在影像管理系统中之整体删除模式之动作顺序的详细流程图。第6图所示系为有关于在影像管理系统中之一般删除模式之动作顺序的详细流程图。第7图所示系为有关于在影像管理系统中之整体删除模式之其他动作顺序的详细流程图。第8图所示系为其他影像管理系统的构造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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