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通用档案格式之系统
摘要 本发明系有关于一种通用档案格式之系统,其包括:多个网路服务提供者端、连接有用以提供各种服务之服务模组之中介装置、以及将该等网路服务提供者端连接至该中介装置的共通服务平台,每一网路服务提供者端采用各自之档案格式,并藉由该共通服务平台转换为一通用档案格式。
申请公布号 TWI265699 申请公布日期 2006.11.01
申请号 TW092133203 申请日期 2003.11.26
申请人 远传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梁家荣;饶仲华
分类号 H04L12/58(2006.01) 主分类号 H04L12/58(2006.01)
代理机构 代理人 吴冠赐 台北市松山区敦化北路102号9楼;杨庆隆 台北市松山区敦化北路102号9楼;林志鸿 台北市松山区敦化北路102号9楼
主权项 1.一种通用档案格式之系统,包括:多个网路服务提供者端;中介装置,连接有用以提供各种服务之服务模组;以及一共通服务平台,连接该等网路服务提供者端至该中介装置,其中,每一网路服务提供者端采用各自之档案格式,并藉由该共通服务平台转换为一通用档案格式。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通用档案格式之系统,其中,该通用档案格式包括有Record Id栏位、Billtype栏位、A#栏位、B#栏位、A# type栏位、及B# type栏位、StartDate Time栏位、EndDateTime栏位、Quantity栏位、Unit栏位、ICP ID栏位、Product Category ID栏位、Product Line ID栏位、及Product ID栏位、Amount栏位、Pro-Rate栏位、MO/MT栏位、Charging party栏位、PaymentMethod栏位、Transaction Type栏位、Application+Channel ID栏位、Testing栏位、Record status栏位。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通用档案格式之系统,其中栏位Record Id系代表档案之一笔资料的流水号。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通用档案格式之系统,其中栏位Bill type系代表帐单之种类。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通用档案格式之系统,其中栏位A#系代表呼叫端。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通用档案格式之系统,其中栏位B#系代表被叫端。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通用档案格式之系统,其中栏位A# type及B# type系分别代表呼叫端及被叫端之类型。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通用档案格式之系统,其中栏位StartDateTime及EndDateTime系分别代表起始日期时间及结束日期时间。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通用档案格式之系统,其中栏位Quantity系代表单位栏位定义値。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通用挡案格式之系统,其中栏位Unit系代表单位。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通用档案格式之系统,其中栏位Amount系代表交易之实际金额。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通用档案格式之系统,其中栏位Pro-Rate系代表是否依照先前之费率。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通用档案格式之系统,其中栏位MO/MT代表发送端与接收端双方分摊费用之比率。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通用档案格式之系统,其中栏位Charging party代表发送端与接收端之收费对象。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通用档案格式之系统,其中栏位Payment Method代表付款方式。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通用档案格式之系统,其中栏位Transaction Type代表交易类型。1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通用档案格式之系统,其中栏位Testing代表此记录是否供测试用。1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通用档案格式之系统,其中栏位Record status代表此记录已否完成。图式简单说明:图1系说明本发明之通用档案格式的网路系统架构图。图2系本发明通用档案格式之内容。
地址 台北市大安区敦化南路2段207号28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