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发光工艺品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可发光的发光工艺品,本发光工艺品包括基层和在基层上设置的图画层,图画层上设置有发光层。这样即可利用发光材料如荧光材料等制作的发光层,在夜间、环境光线较暗时,通过发光层将其表现的画的内容展示出来,也可利用其发光层所发出光线的余光使图画层上的相邻图案清晰可辨。由于荧光材料类的发光材料具有蓄能特性,而且发光层的制作可以根据具体的需要来布置和涂覆,或根据图画层的图案的特点来进行布置,增添了画的使用功能,扩大了使用范围。对于画中需要重点突出的部位,还可利用设置的发光层达到画龙点睛的作用,尤其适用于在装饰性较强的装饰品、奖品或纪念品上使用,如现在较为普遍的12生肖造型图案的工艺品等。 |
申请公布号 |
CN2827755Y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6.10.18 |
申请号 |
CN200520035455.3 |
申请日期 |
2005.09.14 |
申请人 |
四川新力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张明;张强 |
分类号 |
B44F1/06(2006.01);B44C5/08(2006.01) |
主分类号 |
B44F1/06(2006.01) |
代理机构 |
成都虹桥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杨冬 |
主权项 |
1、发光工艺品,包括基层(1)和在基层(1)上设置的图画层(2),其特征是:所述图画层(2)上设置有发光层(3)。 |
地址 |
610031四川省成都市光荣北路32号新力大厦6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