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面光源 |
摘要 |
面光源(100)具有包括第一基板(210)、与该第一基板面对的第二基板(220)和空间分隔构件(230)的主体(200)。该第一基板(210)具有第一荧光图案(215),以转换不可见光线为可见光线。该第一荧光图案(215)以第一间隔(L1)平行形成。该空间分隔构件(230)设置在该第一和第二基板之间,以形成放电空间(270)。该空间分隔构件(230)的宽度(W)小于该第一间隔(L1),以在该空间分隔构件(230)和该第一荧光图案(215)之间发射该可见光线。电源构件(300)在该放电空间(270)中产生该不可见光线。因此,该面光源(100)增强了从该主体发射的该可见光的亮度。 |
申请公布号 |
CN1846294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6.10.11 |
申请号 |
CN200480025250.5 |
申请日期 |
2004.09.01 |
申请人 |
三星电子株式会社;三星康宁株式会社 |
发明人 |
张铉龙;金炯柱;金根永;李相裕 |
分类号 |
H01J61/30(2006.01);G02F1/13357(2006.01) |
主分类号 |
H01J61/30(2006.01) |
代理机构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陶凤波;侯宇 |
主权项 |
1、一种面光源,包括:主体,其包括i)具有第一荧光图案以转换不可见光线为可见光线的第一基板,其中该第一荧光图案以第一间隔平行形成;ii)面对该第一基板的第二基板;和iii)设置在该第一和第二基板之间以形成放电空间的至少一个空间分隔构件,其中该空间分隔构件的宽度小于该第一间隔,并且该空间分隔构件布置在两个相邻的荧光图案之间;和电源构件,其在放电空间中产生不可见光线。 |
地址 |
韩国京畿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