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管理应当进行气体压缩机多机系统维护的时间的方法
摘要 为了使应当进行气体压缩机多机系统的维护的时间,尽可能靠近本来应当进行装在系统中的多个气体压缩机的维护的时间,提供了一种方法,包括使用以下公式找出用于应当进行其中装有多个气体压缩机的气体压缩机多系统的维护的时间管理的操作时间M,并在值M与对于必须维护的预定值N之间进行比较,以便当M值大于或基本等于N值时进行维护。公式M=T(气体压缩机多机系统的操作时间)×L(多个气体压缩机的平均负荷因子)×C(安全因子),其中L=S(气体压缩机多机系统中装有的多个气体压缩机的总的操作时间)/[P(气体压缩机多机系统中装有的气体压缩机数)×T(气体压缩机多机系统的操作时间)]。
申请公布号 CN1279412C 申请公布日期 2006.10.11
申请号 CN200410043258.6 申请日期 2004.05.14
申请人 阿耐斯特岩田株式会社 发明人 佐藤和昭
分类号 G05B19/04(2006.01);G06F17/00(2006.01) 主分类号 G05B19/04(2006.01)
代理机构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代理人 冯谱
主权项 1.一种管理应当进行气体压缩机多机系统维护的时间的方法,该方法包括使用以下公式,找出用于应当进行其中装有多个气体压缩机的气体压缩机多机系统的维护时间管理的操作时间M,并在M值与用于必须维护的预定时间N之间作出比较,以便当M值大于或基本上等于N值时进行维护,公式M=T×L×C,其中T为气体压缩机多机系统的操作时间,L为多个气体压缩机的平均负荷因子,C为安全因子,并且其中通过以下公式计算多个气体压缩机的平均负荷因子L,L=S/[P×T],其中S为气体压缩机多机系统中装有的多个气体压缩机的总的操作时间,P为气体压缩机多机系统中装有的气体压缩机数,T为气体压缩机多机系统的操作时间。
地址 日本神奈川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