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焚烧固体废物的方法
摘要 本发明揭示了一种在气—固反应器中焚烧固体废物的方法,在该气—固反应器中,废物被导入一个温度介于550℃至750℃之间的流化床中进行干燥、气化和部分焚烧,焚烧产物在位于流化床上方的自由空间内,在介于850℃至930℃间的温度中再燃烧,部分燃烧气体被再次导入流化床中。为确保燃烧残渣中的铬(VI)含量低于1.0毫克/每千克残渣,燃烧残渣与浓度至多为30%的硫酸铁和/或氯化铁和/或硫酸锰溶液混合,硫酸铁和/或氯化铁和/或硫酸锰的加入量为铬含量的两倍至三倍,混合物在80℃至200℃温度中混合均匀。
申请公布号 CN1846097A 申请公布日期 2006.10.11
申请号 CN200480025463.8 申请日期 2004.09.09
申请人 鲁奇能捷斯集团 发明人 古鲁达斯·萨曼特;贡纳尔·利施克;埃克哈特·莱曼
分类号 F23G5/30(2006.01);A62D3/00(2006.01) 主分类号 F23G5/30(2006.01)
代理机构 隆天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高龙鑫;颜薇
主权项 1.一种焚烧固体废物的方法,尤其是焚烧气-固反应器(6)中单独或混合形式存在的、颗粒尺寸至多为300毫米的生活垃圾、工业废物、危险废物、碎木屑和/或污泥的方法,这些废物和/或污泥以旋转的、低化学计量的流化床形式导入所述气-固反应器内,该流化床是通过喷射含有颗粒粒径小于2毫米的惰性流化材料的初级焚烧空气形成,其具有高湍流以及550℃至750℃的温度,废物或污泥在流化床中进行干燥、气化及部分焚烧,焚烧产物在位于上述流化床上方一个自由空间(15)内、其中通入次级焚烧空气、在介于850℃至930℃的温度下、停留时间至少为2秒的条件下完全再焚烧,燃烧气体离开气-固反应器进入蒸汽锅炉(19),燃烧气体的部分流体通过除尘后作为再循环气体再导入流化床,其特征在于:从该气-固反应器(6)中排出的焚烧残渣与浓度至多为30%的硫酸铁和/或氯化铁和/或硫酸锰的水溶液混合,该焚烧残渣在分离流化材料和磁性部分之后而具有铬(VI)含量至多为5毫克/千克、颗粒粒径至多为2毫米的筛上物,其中硫酸铁和/或氯化铁和/或硫酸锰的加入量是铬含量的两倍至三倍,将混合物在80℃至200℃温度下混合均匀。
地址 德国杜塞尔多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