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煞车辅助系统
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煞车辅助系统,用以使一作动装置进行煞车,此煞车辅助系统包含一动力装置,此动力装置系由一控制器所操控,另有一连动装置与动力装置相联结,在连动装置上设有挡块,此挡块与作动装置的煞车介面抵触,当动力装置启动时,此挡块藉由连动装置带动而使作动装置进行煞车。本发明可在一般车体上使用,不需破坏原有车体结构,使安装上具有高便利性,且藉由加装辅助煞车系统,取代完全人为的操控,使驾驶操纵更方便。
申请公布号 TWI262875 申请公布日期 2006.10.01
申请号 TW094143630 申请日期 2005.12.09
申请人 廖德诚 发明人 廖德诚;陈维昭;钟文敬
分类号 B60T7/04 主分类号 B60T7/04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林火泉 台北市大安区忠孝东路4段311号12楼之1
主权项 1.一种煞车辅助系统,用以使一作动装置进行煞车,该作动装置具有一煞车介面,该煞车辅助系统包括:一动力装置,其系由一控制器操控;一连动装置,其系与该动力装置相联结,以传递该动力装置之动力;以及一挡块,其系设置在该连动装置上并与该煞车介面抵触,该动力装置启动时,该挡块藉由该连动装置带动而使该作动装置进行煞车。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煞车辅助系统,其中,该作动装置更具有一电力模组,提供该动力装置电力能源。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煞车辅助系统,其中,该动力装置系选自气压式帮浦、油压式帮浦及电动式马达。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煞车辅助系统,其中,该连动装置系为螺杆、皮带或齿轮其中之一或及其组合。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煞车辅助系统,其中,该煞车辅助系统可应用在一车辆煞车、一机台作业煞车或需用踏板之机械装置,而该作动装置也分别对应一车辆、一机台或一机械装置。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所述之煞车辅助系统,其中,该机械装置系为锅炉或裁切机。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所述之煞车辅助系统,其中,应用在该车辆煞车时,该车辆更设有一固定板,用以固定该煞车辅助系统。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所述之煞车辅助系统,其中,该固定板系利用一斜向滑座,以固定支撑该连动装置及该动力装置。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所述之煞车辅助系统,其中,应用在该车辆煞车时,该煞车辅助系统具有一防锁死机制,该防锁死机制系为在该车辆之至少一轮框上设置一轮胎感测器,当该煞车辅助系统进行煞车时,若轮胎锁死则该轮胎感测器即通知该控制器使该动力装置松开该煞车介面,等轮胎解除锁死状态时该煞车辅助系统同时再进行煞车动作。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所述之煞车辅助系统,其中,应用在该车辆煞车时,该控制器可由一电脑操作,该车辆须设置一行驶感测器,以侦测一车辆行驶资料,供给该电脑计算所需之煞车动力,使该动力装置作动。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所述之煞车辅助系统,其中,该车辆行驶资料包括前车车速及安全距离。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煞车辅助系统,其中,该煞车辅助系统具有一安全机制,该安全机制系为该煞车介面另有一物体抵触时,该动力装置即停止作动。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项所述之煞车辅助系统,其中,该物体系为操作者之肢体。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项所述之煞车辅助系统,其中,该安全机制可设置在该控制器上。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煞车辅助系统,其中,该控制器可为人为操作或电脑操作。图式简单说明:第一图为本发明方块示意图。第二图为本发明之结构立体示意图。第三图为本发明应用在车辆煞车之结构示意图。第四图为本发明应用电脑在车辆煞车之方块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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