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自发光工艺品及其制造方法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自发光工艺品及其制造方法。自发光工艺品包括工艺品本体,工艺品本体的组分及组分的质量百分含量为,碱土铝酸盐发光粉9-30%,玻璃粉64-90%,玻璃助熔剂0-10%。自发光工艺品制造方法包括步骤:将选定质量份数的石英粉,长石,硼酸,碳酸钠,氧化锶,氧化锆,氧化铝,碳酸钡,碳酸钾和氧化锌在1100-1250℃烧成为玻璃;待冷却后粉碎成80-150目的玻璃粉;取发光粉,玻璃粉和玻璃助熔剂充分混合,放入膏模具中,在880-1050℃保温50-80分钟;退火。本发明工艺品不耗电,在光线弱时可自行发光,白天和晚上都可欣赏,各具风味;且无毒,无放射性,环保节能。 |
申请公布号 |
CN1837116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6.09.27 |
申请号 |
CN200610034865.5 |
申请日期 |
2006.04.07 |
申请人 |
东莞市明光科技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张明德;黎佰宁 |
分类号 |
C03C4/12(2006.01);C03C1/00(2006.01);C03C3/093(2006.01);C03B19/09(2006.01);B44C5/08(2006.01) |
主分类号 |
C03C4/12(2006.01) |
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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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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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权项 |
1.一种自发光工艺品,包括工艺品本体,其特征在于:所述工艺品本体的组分及组分的质量百分含量为,发光粉9-30%,玻璃粉64-90%,玻璃助熔剂0-10%。 |
地址 |
523000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北部工业区A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