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自发光工艺品及其制造方法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自发光工艺品及其制造方法。自发光工艺品包括工艺品本体,工艺品本体的组分及组分的质量百分含量为,碱土铝酸盐发光粉9-30%,玻璃粉64-90%,玻璃助熔剂0-10%。自发光工艺品制造方法包括步骤:将选定质量份数的石英粉,长石,硼酸,碳酸钠,氧化锶,氧化锆,氧化铝,碳酸钡,碳酸钾和氧化锌在1100-1250℃烧成为玻璃;待冷却后粉碎成80-150目的玻璃粉;取发光粉,玻璃粉和玻璃助熔剂充分混合,放入膏模具中,在880-1050℃保温50-80分钟;退火。本发明工艺品不耗电,在光线弱时可自行发光,白天和晚上都可欣赏,各具风味;且无毒,无放射性,环保节能。
申请公布号 CN1837116A 申请公布日期 2006.09.27
申请号 CN200610034865.5 申请日期 2006.04.07
申请人 东莞市明光科技有限公司 发明人 张明德;黎佰宁
分类号 C03C4/12(2006.01);C03C1/00(2006.01);C03C3/093(2006.01);C03B19/09(2006.01);B44C5/08(2006.01) 主分类号 C03C4/12(2006.01)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主权项 1.一种自发光工艺品,包括工艺品本体,其特征在于:所述工艺品本体的组分及组分的质量百分含量为,发光粉9-30%,玻璃粉64-90%,玻璃助熔剂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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