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骨骼固定器
摘要 在此系揭露一种骨骼固定器,其系用以将一第一骨骼部分牢固在相对于第二骨骼部分之定位上,该固定器系包括至少两夹钳总成,每一夹钳总成系用以收纳至少一骨钉,且包括一设置在夹钳总成之间的主体。该主体系包括至少一接头,以定位该夹钳总成相对于彼此之位置。至少一接头系可以枢转或转动。某些接头系可使数个元件的结合同时地及可释放地锁定。
申请公布号 TWI262069 申请公布日期 2006.09.21
申请号 TW091123307 申请日期 2002.10.09
申请人 辛瑟斯公司 发明人 麦可N. 兰梅德;汤玛士 约瑟夫 穆罕;克里斯多夫 安德烈斯 鲁斯;麦可C. 玛吉欧
分类号 A61B17/56 主分类号 A61B17/56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陈长文 台北市松山区敦化北路201号7楼
主权项 1.一种骨骼固定器,包含:至少两夹钳总成(14,34),每一总成系用以收纳至少一骨骼扣件;一主体(20),其系设置在该夹钳总成(14,34)之间,该主体(20)系具有第一及第二端部;一第一联结构件(18)系以一第一预定轴线(126)为中心而可枢转式地联结至该主体(20)之第一端部;一第二联结构件(22)系以一第二预定轴线(128)为中心而可枢转式地联结至该主体(20)之第二端部;一楔形体(132),其系设置在该主体(20)中,其具有一沿着一平移轴线(180)而配置的贯孔(160);一锁固构件(129),其系沿着该平移轴线(180)来配置,并且可以与该楔形体(132)活动式地连结在一起;一第一可动元件(130),其系设置在该第一联结构件(18)与该楔形体(132)之间;及一第二可动元件(134),其系设置在该第二联结构件(22)与该楔形体(132)之间,其中该楔形体(132)系可以与可动元件(130,134)相衔接,以限制该联结构件(18,22)的枢转,并且可以由可动元件(130,134)上脱离,以使其可以相对于该主体(20)枢转。2.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骨骼固定器,其中该贯孔及锁固构件系彼此螺合在一起。3.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骨骼固定器,其中该锁固构件系固定在沿着平移轴线之位置上,并且能以该平移轴线为中心而转动。4.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之骨骼固定器,其中该可动元件系与该楔形体可滑动式地连结在一起。5.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之骨骼固定器,其中至少一联结构件及至少一可动元件系皆具有纹路部分,该至少一联结构件之纹路部分系可以藉由至少一可动元件之纹路部分来有效地锁定。6.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之骨骼固定器,其中该纹路部分系包括由锯齿及琢面所选出之纹路。7.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之骨骼固定器,其中该主体之至少一部分系具有内部圆柱形表面,且该可动元件之形状及尺寸系设计成可以与该圆柱形表面形成滑动式连结。8.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之骨骼固定器,其中该可动元件系可朝向彼此弹性地偏移。9.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骨骼固定器,其中该楔形体系包含彼此横向配置之第一及第二外部衔接表面。10.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之骨骼固定器,其中该第一及第二外部衔接表面系彼此以一介于大约10及大约70之间的角度相对设置。11.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之骨骼固定器,其中该第一及第二外部衔接表面系彼此以一大约22的角度相对设置。12.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之骨骼固定器,其中该等可动元件各包含一内部衔接表面,且该等可动元件之衔接表面系以大约相同于楔形体之第一及第二外部衔接表面之角度来设置。13.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骨骼固定器,其中该第一及第二轴线系以彼此横向之方式来设置。14.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之骨骼固定器,其中该第一及第二轴线系设置成彼此大致垂直。15.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骨骼固定器,其中该至少一夹钳总成系可活动式地连结该第一联结构件。16.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5项之骨骼固定器,其中该至少一夹钳总成系可相对于该第一联结构件而平移。17.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骨骼固定器,其尚包含一牵引器主体,其系可活动式地连结该第一联结构件,其中至少一夹钳总成系活动式地连结该牵引器主体。18.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7项之骨骼固定器,其中该至少一夹钳总成系可相对于该牵引器主体而平移,并且可释放地锁固于该牵引器主体。19.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骨骼固定器,其中至少一夹钳总成系包含至少一该第一或第二联结构件。20.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骨骼固定器,其尚包含一接头总成,该接头总成包含:一接头总成主体,其系具有一沿着一贯孔轴而延伸之贯孔,以及一沿着一横向于该贯孔轴之扣件轴而延伸之扣件孔,该主体系具有一外侧表面及一内部贯孔表面;一狭缝,其系由外侧表面至内部贯孔表面沿着该贯孔轴并越过该扣件孔而延伸,该狭缝系形成具有间隔宽度之相对的狭缝表面;以及一扣件,其形状及尺寸系设计成可以被收纳在扣件孔中,其中该贯孔之尺寸系可以藉由改变该相对狭缝表面之间隔宽度来加以调整。21.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20项之骨骼固定器,其中该接头总成主体尚包含至少一肋体,其系径向地设置在内部贯孔表面上。22.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21项之骨骼固定器,其中该第二联结构件系藉由肋体而固持在该接头总成中。23.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22项之骨骼固定器,其中该接头总成主体尚包含一第二肋体,且一第三联结构件系藉由该第二肋体而固持在该接头总成中。24.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23项之骨骼固定器,其中该第二及第三联结构件系具有设置在该贯孔中之相对表面,其中该相对表面系藉由一插入构件而连结在一起。25.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24项之骨骼固定器,其中该插入构件系延伸于该第二及第三联结构件之凹入部分。26.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25项之骨骼固定器,其尚包含一连结构件,其系设置在该第三联结构件与一第二夹钳总成之间。27.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26项之骨骼固定器,其中该连结构件系可枢转地连结该第二夹钳总成。28.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骨骼固定器,其尚包含一第二主体,该第二主体系包含一第二楔形体、一第二锁固构件、一第三可动元件以及一第四可动元件。29.一种骨骼固定器,包含:至少两夹钳总成(14,34),每一夹钳总成系用以收纳至少一骨骼扣件;一主体,其系设置在该夹钳总成(14,34)之间,该主体系具有一接头总成(300),该接头总成包含:一公体部分(304),其系具有第一及第二端部及由该第二端部延伸而出之一突伸部(306);一母体部分(308),其系具有第一及第二端部、一设置在靠近该第一端部之凹部(352),该凹部之形状及尺寸系设计成可以收纳该突伸部(306)之至少一部分,且包括一连接至该凹部(352)之开口(356);以及一罩盖件(370),其形状及尺寸系设计成可以被收纳在该开口(356)中,其中当该公体部分(304)插入至该母体部分(308)且该罩盖件(370)系插入至该开口(356)中时,该罩盖件(370)系会防止该突伸部(306)移出,且该公体部分(304)系可相对于母体部分(308)而可释放性地转动。30.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29项之骨骼固定器,其中该突伸部系包含一锯齿状圆柱形部分,且该罩盖件系包含一锯齿状拱形内部表面,其中该锯齿状圆柱形部分及锯齿状拱形内部表面系可相互确实地锁固在一起。31.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30项之骨骼固定器,其中该母体部分尚包含一扣件孔,且该罩盖件尚包含一罩盖件开孔,当该罩盖件被置于该开口中时,该两开孔系成同轴。32.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31项之骨骼固定器,其尚包括一扣件,其中当该扣件被置于该同轴之扣件孔及罩盖件开孔时,该罩盖件系可以固定至该母体部分。33.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29项之骨骼固定器,其尚包含至少一张力夹钳,该张力夹钳系包含:一主体,其具有一沿着一贯孔轴而延伸之贯孔,以及沿着一横向于该贯孔轴之扣件轴而延伸之一扣件孔,该主体系具有一外侧表面及一内部贯孔表面;一狭缝,其系由外侧表面至内部贯孔表面沿着该贯孔轴并越过该扣件孔而延伸,该狭缝系形成具有间隔宽度之相对的狭缝表面;以及一扣件,其形状及尺寸系设计成可以被收纳在扣件孔中,其中该贯孔之尺寸系可以藉由改变该相对狭缝表面之间隔宽度来加以调整。34.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33项之骨骼固定器,其中该狭缝系包括第一及第二部分,该两部分系定位成彼此介于大约20及50间之角度。35.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29项之骨骼固定器,其中该接头总成系由纤维强化之聚合体所构成。36.一种骨骼固定器,其包含至少两夹钳总成(14,34),每一夹钳总成系用以收纳至少一骨骼扣件,且一主体系设置在该夹钳总成(14,34)之间,该主体系具有至少一接头,该接头系由以下之接头所构成之群集中选出:(1)一第一接头(16),其包含一主体(20),该主体系具有第一及第二端部、一枢接至该主体(20)之第一端部而绕着一第一预定轴(126)之第一联结构件(18),以及一枢接至该主体(20)之第二端部而绕着一第二预定轴(128)之第二联结构件(22),一楔形体(132)系设置在该主体(20)中,其具有一沿着一平移轴线(180)而配置的贯孔(160),一锁固构件(129)系沿着该平移轴线(180)来配置,并且可以与该楔形体(132)活动式地连结在一起,一第一可动元件(130)系设置在该第一联结构件(18)与该楔形体(132)之间,一第二可动元件(134)系设置在该第二联结构件(22)与该楔形体(132)之间,且该楔形体(132)系可以与该可动元件(130,134)相衔接,以限制该联结构件(18,22)的枢转,并且可以由该可动元件(130,134)上脱离,以使其可以相对于该主体(20)来枢转;(2)一第二接头(24a),其包含一接头总成主体,该主体系一具有一外侧表面及一沿着一贯孔轴(184)而延伸之贯孔(182),以构成一内部贯孔表面(190),以及沿着一横向于该贯孔轴(184)之扣件轴而延伸之一扣件孔(196),一狭缝(186)系由外侧表面至内部贯孔表面(190)大致沿着该贯孔(182)之方向并越过该扣件孔(196)而延伸,并界定具有间隔宽度之相对的狭缝表面,且该贯孔(182)之尺寸系可以藉由改变该相对狭缝表面之间隔宽度来加以调整;以及(3)一第三接头(300),其包含一公体部分(304),其系具有一由其一端部延伸而出之突伸部(306),一母体部分(308)系具有一设置在靠近其一端部之凹部(352)及连接至该该凹部(352)一开口(356),该凹部(352)之形状及尺寸系设计成可以收纳该突伸部(306)之至少一部分,以及一罩盖件(370),其形状及尺寸系设计成可以被收纳在该开口(356)中,其中当该公体部分(304)插入至该母体部分(308)且该罩盖件(370)被置入至该开口(356)中时,该罩盖件(370)会防止该突伸部(306)移出,且该公体部分(304)可相对于该母体部分(308)而可释放性地转动。37.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36项之骨骼固定器,其中该主体系包含由第一接头、第二接头及第三接头中所选出之至少两个不同的接头。38.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36项之骨骼固定器,其中该主体系包含至少一第一接头及至少一第二接头。39.一种骨骼固定器,包含:至少两夹钳总成(14,34),每一总成系用以收纳至少一骨骼扣件;一中央总成(24),其具有一第一端部及位于该等夹钳总成(14,34)间之一第二端部;一第一主体部(16),位于该该夹钳总成(14,34)间,该第一主体部(16)包含:一第一主体(20),其具有一第一及第二端部;一第一联结构件(18),其具有一第一端部及一第二端部,其中该第一联结构件(18)之第一端部活动式地连结于该等夹钳总成(14,34)中之一,且该第一联结构件(18)之第二端部以可枢转的方式连结于该第一主体(20)之该第一端部,并绕一第一轴旋转(126);及一第二联结构件(22),其具有一第一端部及一第二端部,其中该第二联结构件(22)之第一端部以可枢转的方式连结于该第一主体(20)之该第二端部,并绕一第二轴旋转(128),且该第二端部活动式地连结于该中央总成(24)之第一端部;一第二主体部(26),位于该该夹钳总成(14,34)间,该第二主体部(26)包含:一接头总成(30),其具有一第一及第二端部;一第三联结构件(28),其具有一第一端部及一第二端部,其中该第三联结构件(28)之第一端部活动式地连结于该中央总成(24)之第二端部,且该第三联结构件(28)之第二端部以可枢转的方式连结于该接头总成(30)之该第一端部,并绕一第三轴旋转(226);及一连结件(32),其具有一第一端部及一第二端部,其中该连结件(32)之第一端部以可枢转的方式连结于该接头总成(30)之该第二端部,并绕一第四轴旋转(228),且该连结件(32)之该第二端部活动式地连结于该等夹钳总成(14,34)中之一;其中该等主体(20)中之至少之一及该接头总成(30)进一步包括位于该等主体(20)中之一及该接头总成(30)内之一楔形元件(132),该楔形元件(132)具有位于沿一平移轴线(180)一贯孔(160);一第一可动元件(130),其位于该联结构件(18,22,28)之一与该连结件(32)与该楔形元件(132)之间;及一第二可动元件(134),其位于该另一联结构件(18,22,28)之一与该连结件(32)与该楔形元件(132)之间,使得该楔形元件(132)可以与该等可动元件(130,134)相衔接,以限制该联结构件(18,22,28)中至少之一与该连结件(32)的枢转,并且可以由该可动元件(130,134)上脱离,以使其可以相对于该主体(20)中至少之一与该接头总成(30)枢转。40.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39项之骨骼固定器,其中该第一主体部尚包含一介于该第一联结构件之第一端部与该夹钳总成之一之间之牵引器本体。41.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40项之骨骼固定器,其中该第一联结构件之第一端部包含用于接纳一活动式连结该牵引器本体之一螺丝之一孔,使得该螺丝之转动可造成该牵引器本体相对于该第一主体部移动。42.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41项之骨骼固定器,其中至少一夹钳总成包含一轨道部分,其大小及形状配合形成在该牵引器本体中之凹沟,使得该夹钳总成可滑动式地连接至该牵引器本体。43.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42项之骨骼固定器,其中该轨道部分及该凹沟之大小及形状被制作成使得至少一夹钳总成无法自该牵引器被分开。44.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39项之骨骼固定器,其中至少该夹钳总成之一包含相对前及后夹钳板,其各自具有凹沟以容纳骨骼扣件。45.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44项之骨骼固定器,其中该相对之夹钳板尚包含至少一夹置螺丝以结合该相对之夹钳板。46.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39项之骨骼固定器,其中该主体及接头总成中至少之一尚包含一接头锁定螺丝,使得接头锁定螺丝之旋转同时可固定该各联结构件及连接件中至少之一相对于该主体及接头总成中至少之一之位置。47.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39项之骨骼固定器,其中该中央总成系一圆柱形元件,其具有一延伸通过该圆柱形元件之穿孔,该穿孔之大小及形状被制作成可以旋转的方式接纳该第二及第三联结构件,及用以接纳一夹钳螺丝之一扣件孔,使得该夹钳螺丝之旋转可固定该第二及第三联结构件相对于该中央总成之位置。48.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47项之骨骼固定器,其中该第二联结构件之第二端部及第三联结构件之第一端部包含一凹沟,其大小及形状配合形成在该穿孔之第一及第二端部之肋部。49.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39项之骨骼固定器,其中该连结件之第二端部系以可枢转的方式联结于该等夹钳总成之一。50.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39项之骨骼固定器,尚包括一锁固元件,其中该贯孔及锁固元件系以螺纹结合在一起。51.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50项之骨骼固定器,其中该锁固元件系沿着该平移轴线固定且可绕其旋转。52.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51项之骨骼固定器,其中该可动元件系以可滑动的方式与该楔形元件结合。53.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52项之骨骼固定器,其中该联结构件之至少之一及连结件,及该可动元件之至少之一各具有纹路部分,该联结构件及连结件之至少之一的纹路部分系确实地可与至少一可动元件的该纹路部分锁在一起。54.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53项之骨骼固定器,其中该纹路部分包含选自锯齿及琢面之纹路。55.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52项之骨骼固定器,其中该主体及接头总成至少之一之至少一部分具有一内圆柱表面且该可动表面之形状及大小被制作成可滑动式地与该圆柱面结合。56.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52项之骨骼固定器,其中该可动元件系可朝向彼此弹性地偏移。57.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39项之骨骼固定器,其中该楔形体系包含彼此横向配置之第一及第二外部衔接表面。58.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57项之骨骼固定器,其中该第一及第二外部衔接表面系彼此以一介于大约10及大约70之间的角度相对设置。59.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57项之骨骼固定器,其中该第一及第二外部衔接表面系彼此以一大约22的角度相对设置。60.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58项之骨骼固定器,其中该等可动元件各包含一内部衔接表面,且该等可动元件之衔接表面系以大约相同于楔形体之第一及第二外部衔接表面之角度来设置。61.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39项之骨骼固定器,其中该第一及第二轴线系以彼此横向之方式来设置。62.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61项之骨骼固定器,其中该第一及第二轴线系设置成彼此大致垂直。63.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61项之骨骼固定器,其中该第三及第四轴系相互横向配置。64.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63项之骨骼固定器,其中该第一及第三轴系大致互相平行,且该第二及第四轴系大致互相平行。65.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39项之骨骼固定器,其中该至少一夹钳总成相对于该第一联结构件系可平移的。66.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39项之骨骼固定器,其中该中央总成包含:一接头总成主体,其系具有一沿着一穿孔轴而延伸之穿孔,以及一沿着一横向于该穿孔轴之扣件轴而延伸之扣件孔,该主体系具有一外侧表面及一内部穿孔表面;一狭缝,其系由外侧表面至内部穿孔表面沿着该穿孔轴并越过该扣件孔而延伸,该狭缝系形成具有间隔宽度之相对的狭缝表面;以及一扣件,其形状及尺寸系设计成可以被收纳在扣件孔中,其中该穿孔之尺寸系可以藉由改变该相对狭缝表面之间隔宽度来加以调整。67.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66项之骨骼固定器,其中该中央总成尚包括一第一肋及径向配置在该内侧穿孔表面之一第二肋。68.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67项之骨骼固定器,其中该第二及第三联结构件被该第一及第二肋维持在该中央总成之内。69.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68项之骨骼固定器,其中该第二及第三联结构件系具有设置在该穿孔中之表面,其中该表面系藉由一支撑件而连结在一起。70.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69项之骨骼固定器,其中该支撑件系延伸于该第二及第三联结构件之中空部分。71.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39项之骨骼固定器,其中该第一主体及该接头总成各包含配置于其中之一楔形元件。图式简单说明:图1系显示用以骨骼外部固定之装置之一实施例的立体分解视图;图2系图1之转向器主体之立体分解视图;图2A系显示图2之转向器主体之一端部的侧视图;图2B系显示图2之转向器主体由中间至主体末端之截面视图;图2C系沿着图2之剖面线IIC-IIC而显示图2之转向器主体的截面视图;图2D系显示图1之锁固件;图2E系显示图1之锁固杆;图2F系显示图1之另一锁固件;图2G系显示图1之锁固螺丝;图3系显示图1之转向器夹钳总成之立体分解视图;图4A系显示图1之转向器杆之侧视图;图4B及4C系分别沿着剖面线IVB-IVB及IVC-IVC来显示图4A之转向器杆之截面视图;图5系显示图1之第一主体部分之立体分解视图;图5A系显示图5之第一主体部分之组装完成的立体视图;图5B-5C系显示图5之第一主体部分之部分截面立体视图,其中未显示O形环圈;图5D系显示图1之第一锁固件之侧视图;图5E系沿着剖面线VE-VE而显示图1之第一锁固件之截面视图;图5F系显示图1之第二锁固件之侧视图;图5G系沿着剖面线VG-VG而显示图1之第二锁固件之截面视图;图5H系显示图5之楔形致动器之侧视图;图5I系显示图5之楔形致动器之仰视图;图5J系显示图5之楔形致动器之俯视图;图5K系显示图5之楔形致动器之正视图;图5L系沿着剖面线VL-VL而显示图5H之楔形致动器的截面视图;图5M系显示图1之接头锁固螺丝之侧视图;图5N系显示图1之转向器接头总成之主体接头的侧视图;图5O系沿着剖面线VO-VO而显示图5N之转向器接头总成之主体接头的截面视图;图5P系显示图5N之转向器接头总成之主体接头的另一侧视图;图5Q系沿着剖面线VQ-VQ而显示图5P之转向器接头总成之主体接头的截面视图;图6A系显示图1之中央夹钳总成之接头的侧视图;图6B及6C系分别沿着剖面线VIB-VIB及VIC-VIC来显示图6A之中央夹钳总成之接头的截面视图;图7A系显示图1之联结件之侧视图;图7B系沿着剖面线VIIB-VIIB来显示图7A之联结件之截面视图;图7C系沿着剖面线VIIC-VIIC来显示图7A之联结件之截面视图;图8A系显示图6A之中央夹钳总成,其中一对联结件系插置于其中;图8B系沿着剖面线VIIIB-VIIIB来显示图8A之组装完成之中央夹钳总成之截面视图;图8C系显示图8A之组装完成之中央夹钳总成的立体分解视图;图9A系显示图1之第二主体部分之立体分解视图;图9B系显示图9A之第二主体部分之组装完成的立体视图;图9C系图9A之T形夹钳连结件之截面视图;图10A系图1之T形夹钳总成之立体分解视图;图10B系图1之T形夹钳枢轴之俯视图;图10C系图10B之T形夹钳枢轴的侧视图;图10D系沿着剖面线XD-XD而显示图10B之T形夹钳枢轴的截面视图;图11系显示用以与骨骼外部固定配合使用之接头总成的另一实施例的立体分解视图;图12A系图11之张力夹钳的立体视图;图12B系图12A之张力夹钳的侧视图;图12C系沿着剖面线XIIC-XIIC来显示图12A之张力夹钳的截面视图;图12D系显示图12A之张力夹钳的纤维强化的方向;图12E系显示沿着剖面线XIIE-XIIE来显示图12C之张力夹钳之截面视图;图12F系图12A之张力夹钳的俯视图;图12G系图11之插入件螺帽之立体视图;图12H系显示图11之第一可转动部分之俯视图;图12I系沿着剖面线XII I-XII I而显示图12H之第一可转动部分的截面视图;图12J系沿着一中央纵向平面来显示图11之可转动部分帽盖之截面视图;图13A系显示图11之主体的底视图;图13B系沿着剖面线XIIIB-XIIIB来显示图13A之主体的截面视图;图13C系显示13A之主体的俯视图;图13D系显示图11之罩盖之仰视图;以及图13E系沿着剖面线XIIIE-XIIIE来显示图13D之罩盖之截面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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