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照明装置和方法
摘要 照明装置具有反射器(10),该反射器具有发光窗口(15),接近相对的第一边缘(16),其中存在相应的各组条(25)以产生截止角β。该反射器(10)由罩(30)封闭,该罩沿着靠近第一边缘(16)的其第一壁(31)具有折射元件(35),以使该照明装置以在该截止角β范围之内的与发光窗口(15)所成的小角度发光。该照明装置适于用作加油站的天篷下方照明并向远处发出该站正在营业的信号,而不使迎面而来的驾驶员眩目。该方法涉及安装在天篷的天花板上的照明装置的使用。
申请公布号 CN1836131A 申请公布日期 2006.09.20
申请号 CN200480022933.5 申请日期 2004.08.03
申请人 皇家飞利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H·威吉本加;J·P·恩特罗普
分类号 F21S8/00(2006.01) 主分类号 F21S8/00(2006.01)
代理机构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代理人 李亚非;张志醒
主权项 1.一种适于天篷下方照明的照明装置,包括:-具有对称面(11)并限定腔(12)的凹面反射器(10);-发光窗口(15),其与该反射器(10)相切,横向于该对称面(11),并且具有沿着该对称面(11)的第一边缘(16);-用于容纳在该反射器(10)的腔(12)中的电灯L的夹持装置(20),所述灯L的细长光源Ls横向于该对称面(11);-相邻于该第一边缘(16)的一组条(25),其基本上从该发光窗口(15)延伸入该腔(12)内,所述条使光漫射;-覆盖该发光窗口(15)的透光罩(30),所述罩(30)具有基本上远离该第一边缘(16)延伸的第一壁(31);以及-沿着至少一个第一壁(31)的光折射元件(35),该元件(35)具有面对该发光窗口(15)的底部(36)和远离该发光窗口(15)的顶部(37),其能够使光在与该发光窗口(15)成高达5°的角度范围内发出。
地址 荷兰艾恩德霍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