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无线通信系统、无线通信装置及无线通信方法以及计算机程序 |
摘要 |
本发明提供无线通信系统、无线通信装置及无线通信方法以及计算机程序。本发明的目的为在进行随机访问的各个通信台相互之间使用适当的传送速率进行信息传送。在第一MRQ状态中,接收台将应该发送下一个分组的MCS反馈到发送台,并设定与其相对应的Duration值。在第二MRQ状态中,接收台不进行MCS反馈,尊重在发送侧设定的默认MCS,并设定与其相对应的Duration值。另外,在第三MRQ状态中,接收台进行MCS反馈,但由发送台进行MCS的最终决定。 |
申请公布号 |
CN1832368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6.09.13 |
申请号 |
CN200610058942.0 |
申请日期 |
2006.03.09 |
申请人 |
索尼株式会社 |
发明人 |
森冈裕一;迫田和之 |
分类号 |
H04B7/00(2006.01) |
主分类号 |
H04B7/00(2006.01) |
代理机构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吴丽丽 |
主权项 |
1.一种无线通信系统,是在准备有多个传送速率的通信环境下,在各个通信台之间,使用适当的传送速率进行信息传送的无线通信系统,其特征在于:在发送分组的发送台决定在后续的分组发送中使用的传送速率之际,具有决定为从接收台反馈的传送速率的第一状态;不管来自接收台的传送速率的反馈如何,发送台独自决定传送速率的第二状态;以及在考虑从接收台反馈的传送速率的同时,发送台决定传送速率的第三状态,在上述第一状态中,接收台在向发送台反馈在后续的分组发送中要使用的传送速率的同时,基于该反馈的传送速率设定周围台的发送停止持续时间,在上述第二状态中,接收台基于发送台指定的传送速率设定周围台的发送停止持续时间,以及在上述第三状态中,接收台在向发送台反馈其在后续的分组发送中要使用的传送速率的同时,基于发送台指定的默认传送速率设定周围台的发送停止持续时间。 |
地址 |
日本东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