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车用内燃机排气消声器
摘要 一种车用内燃机排气消声器,其特征在于:所有消声管(3、6、8、11)的管壁上都开有小孔(12),并且均是一端开口,另一端封闭;隔板(5、7)将消声器内部分隔成3个腔室,其中两头腔室大,中间腔室II小,进气端腔室I最大;每个腔室内都有消声管,进、排气消声管的开口端伸出端盖(10)外,排气消声管(11)贯穿所有腔室,其封闭端固定在左端盖(1)上;其它消声管(3、6、8)封闭端固定在隔板或端盖上,开口端延伸到前一腔室内。该实用新型插入损失(消声量)大,功率损失比小,它既能满足国家有关噪声标准的要求,又能满足汽车厂家对安装位置和安装方法的要求。
申请公布号 CN2816370Y 申请公布日期 2006.09.13
申请号 CN200520009756.9 申请日期 2005.08.09
申请人 林辉江 发明人 林辉江
分类号 F01N1/10(2006.01) 主分类号 F01N1/10(2006.01)
代理机构 重庆市前沿专利事务所 代理人 郭云
主权项 1、一种车用内燃机排气消声器,包括端盖(1、10)、外壳(4)、吸声材料层(2、9)、消声管(3、6、8、11)以及隔板(5、7),其特征在于:所有消声管(3、6、8、11)的管壁上都开有小孔(12),并且均是一端开口,另一端封闭;隔板(5、7)将消声器内部分隔成3个腔室,其中两头腔室大,中间腔室II小,进气端腔室I最大;每个腔室内都有消声管,进、排气消声管的开口端伸出端盖(10)外,排气消声管(11)贯穿所有腔室,其封闭端固定在左端盖(1)上;其它消声管(3、6、8)封闭端固定在隔板或端盖上,开口端延伸到前一腔室内。
地址 400042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二路147号34栋附二单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