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在井下开采工作中开采回采产品的方法和设备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按崩落采矿法在井下开采工作中开采回采产品的方法和设备,其中,崩落在上部工作面(10)内的回采产品(20)通过至少一个排料漏斗(13)或类似装置排入到一个在工作面下方推进的放矿平巷(14)内,并且在该放矿平巷内借助一个排料输送机(15)运出。按本发明,排料漏斗(13)设置在排料输送机(15)的侧旁,并且在其下端过渡为一个朝排料输送机的方向倾斜的斜面(17),通过排料漏斗从工作面排出的回采产品经倾斜的斜面朝排料输送机的方向滑移地传送。在这里,倾斜的斜面优选由一个装料台(22)构成,它以这样的方式设置在从放矿平巷分路的排料腔(16)侧面,即,使其安置在较高标高上的端部(19)处于排料漏斗的下方,而其另一个安置在较低标高上的端部(23)构成一个朝排料输送机方向的出料段(21)。 |
申请公布号 |
CN1833092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6.09.13 |
申请号 |
CN200480015948.9 |
申请日期 |
2004.06.18 |
申请人 |
DBT有限公司;智利铜业国家公司 |
发明人 |
R·布吕格曼;D·哈恩;F·菲舍尔;J·哈梅尔;J·维尔茨;N·卡特赫费尔;F·赫尔曼;H·廷普纳;H·马丁;J·德尔加多;V·R·E·蒙特内格罗;P·A·L·帕尔加;J·H·C·巴尔德斯;F·A·G·比尔曼 |
分类号 |
E21F13/06(2006.01);E21D9/12(2006.01);E21F13/04(2006.01);E21C35/20(2006.01);E21F13/00(2006.01) |
主分类号 |
E21F13/06(2006.01) |
代理机构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张兆东 |
主权项 |
1.按崩落采矿法在井下开采工作中开采回采产品的方法,其中,崩落在上部工作面内的回采产品通过在底板岩石内的至少一个排料漏斗或类似装置排入到一个在工作面下方推进的放矿平巷内,并且在该放矿平巷内借助一个排料输送机运出,其特征为:所述至少一个排料漏斗(13)设置在排料输送机(15)的侧旁,并且在其下端(18)过渡为一个朝排料输送机(15)的方向倾斜的斜面(17);并且,回采产品(20)经倾斜的斜面(17)朝排料输送机(15)方向传送。 |
地址 |
德国吕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