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体发泡的微观结构物 |
摘要 |
本发明部分涉及一种包括聚合物泡沫的物品,该聚合物泡沫具有带表面微观结构(14)的表面,该表面微观结构具有至少一个约10微米或者10微米以上、优选的是50微米或者50微米以上的大小或者尺寸。所述微观结构的最大大小(除非它是连续的、肋状的结构)为约300微米或者300微米以下,优选的是200微米或者200微米以下,并且其最大高度通常为1000微米或者1000微米以下,优选的是750微米或者750微米以下,而最小高度为200微米或者200微米以上,优选的是300微米或者300微米以上。所述发泡物可以以多种形式提供,包括杆状、圆柱状、板状等等。在以板状形式提供的发泡物的优选实施例中,所述发泡物具有一对主要表面,其中一个或者两个主要表面带有表面微观结构。发泡物的衬里和结构包括多个孔隙,该孔隙优选地具有基本小于所述微观结构的最小截面尺寸或者大小的平均尺寸。 |
申请公布号 |
CN1832694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6.09.13 |
申请号 |
CN200480020084.X |
申请日期 |
2004.05.28 |
申请人 |
3M创新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杰伊什里·塞特;克里斯多佛·K·哈斯;拉维·K·苏拉;凯瑟琳·A·S·格拉哈姆;亚内特·A·文内 |
分类号 |
A44B18/00(2006.01);B29C44/00(2006.01) |
主分类号 |
A44B18/00(2006.01) |
代理机构 |
中原信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陆弋;谢丽娜 |
主权项 |
1.一种发泡物,其包括:具有至少一个外表面的聚合物泡沫基层,所述外表面在至少一个区域上具有由若干孔隙组成的多个整体发泡的表面微观结构,该微观结构具有至少一个大于10微米的尺寸,而形成泡沫的所述孔隙则具有小于所述微观结构最小截面尺寸的平均截面尺寸。 |
地址 |
美国明尼苏达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