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视频信号处理装置 |
摘要 |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视频信号处理装置,包括:装置主体(12),其对接收到的视频信号执行预定信号处理,以显示视频信号;以及基台(13),其放置在预定底座上并支撑装置主体(12)以使视频显示屏直立,基台(13)具有连接至装置主体(12)中的信号处理单元(24至26、29、30、32、34、35)的HDD(52),以能够在HDD(52)与信号处理单元(24至26、29、30、32、34、35)之间传输视频信号。 |
申请公布号 |
CN1829296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6.09.06 |
申请号 |
CN200610057645.4 |
申请日期 |
2006.02.22 |
申请人 |
株式会社东芝 |
发明人 |
桑岛直树;茂木隆好;浅见浩;浅野崇;喜田正太;力石一行;中村雅一 |
分类号 |
H04N5/44(2006.01);H04N5/76(2006.01) |
主分类号 |
H04N5/44(2006.01) |
代理机构 |
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余刚 |
主权项 |
1.一种视频信号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装置主体(12),其包括:接收单元(23、28、31、33),用于接收视频信号;信号处理单元(24至26、29、30、32、34、35),用于对由所述接收单元(23、28、31、33)接收的所述视频信号执行预定信号处理;以及视频显示单元(14),用于显示经过由所述信号处理单元(24至26、29、30、32、34、35)执行的预定信号处理的所述视频信号;以及基台(13),其放置在预定底座上,并支撑所述装置主体(12)以使所述视频显示单元(14)的视频显示屏直立,所述基台(13)被设计成结合有连接至所述信号处理单元(24至26、29、30、32、34、35)的HDD(52),以能够在所述HDD(52)与所述信号处理单元(24至26、29、30、32、34、35)之间传输所述视频信号。 |
地址 |
日本东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