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加密数据分发系统
摘要 提供一种在由获取对多个终端和应无效化终端进行特定的信息(TRL:Terminal Revocation List)仅对应无效化终端以外的终端分发数据的分发装置和生成TRL的管理装置构成的系统中,可以抑制数据量的技术。管理装置针对终端ID中一部分位串共通的所有无效化终端ID,生成由仅以其一部分位串的位置及值表现的数据串组成的TRL,并向内容密钥分发装置发送。各终端保持含有制造商类别或系列号等的终端ID,对内容密钥分发装置发送终端ID进行内容密钥的分发请求。内容密钥分发装置参照TRL判定从终端发送的终端ID是否是无效化终端的终端ID,如果所发送的终端ID不是无效化终端的终端ID则加密内容密钥向其终端发送。
申请公布号 CN1274107C 申请公布日期 2006.09.06
申请号 CN02803397.3 申请日期 2002.06.13
申请人 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 发明人 中野稔久;大森基司;馆林诚
分类号 H04L9/32(2006.01);G06F15/00(2006.01) 主分类号 H04L9/32(2006.01)
代理机构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代理人 马铁良;陈霁
主权项 1.一种密码通信系统,包括密码通信装置;多个终端装置,具有将自终端装置保持的规定位数的位串构成的标识符向该密码通信装置发送的功能;管理装置,作为特定应无效化的终端装置的信息、生成表示1以上标识符的无效化特定信息,其特征在于:上述管理装置具有无效化特定信息生成单元,采用根据特定上述规定位数的位串中一部分值的信息来总括表现该部分与该值同一的所有标识符的数据形式,生成上述无效化特定信息;输出单元,输出所生成的上述无效化特定信息,上述密码通信装置具有无效化特定信息取得单元,取得由上述管理装置所输出的上述无效化特定信息;标识符接收单元,在由终端装置发送了标识符的场合,接收该标识符;判定单元,判定由上述标识符接收单元所接收到的标识符与作为特定应无效化终端装置的信息的上述无效化特定信息所示的标识符之一是否一致;通信单元,当由上述判定单元判定为上述所接收到的标识符与上述无效化特定信息所示的任何标识符都不一致的场合,在与发送了该标识符的终端装置之间,进行规定的通信,另一方面,当由上述判定单元判定为上述所接收到的标识符与上述无效化特定信息所示的标识符之一一致的场合,在与发送了该标识符的终端装置之间,不进行上述规定的通信。
地址 日本大阪府门真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