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便携式电话机的文字输入装置 |
摘要 |
在以往的便携式电话机中输入文字时,由于仅利用大拇指输入文字,所以文字输入速度慢。本发明提供一种便携式电话机,在便携式电话机的两侧面备有1个导航操作杆、2个上档键及26个键,用双手握持、使用双手的10个手指时,在不切换上档键的前提下,仅通过一次按压动作就可以输入26个字母文字的任意一个文字。本发明开创了便携式电话机作为通讯装置的新的革命性领域,将大幅度地提高使用者的便利性。 |
申请公布号 |
CN1271490C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6.08.23 |
申请号 |
CN02821708.X |
申请日期 |
2002.03.01 |
申请人 |
田中胜三 |
发明人 |
田中胜三 |
分类号 |
G06F3/02(2006.01);H04M1/23(2006.01) |
主分类号 |
G06F3/02(2006.01) |
代理机构 |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汪惠民 |
主权项 |
1、一种便携式电话机,其特征是,不把便携式电话机本体置于桌上或膝盖上,用双手握持便携式电话机本体,在具有大致长方体形状的便携式电话机本体的包含最长棱线的宽度较窄的一个面上,备有至少2个上档键、至少1组导航操作杆及至少10个键,该导航操作杆为导航键或导航操作杆或箭头方向键或是能实现其功能的齿轮式或球旋转式等的输入装置,在宽度较窄的另一个面上备有至少16个键;双手共同用大拇指和其余4个手指夹持便携式电话机,双手的10个手指始终放置在文字输入装置上,该文字输入装置包括导航操作杆及键;配置有包括上档键的符合以下条件的至少28个键与导航操作杆:一只手的大拇指负责所述上档键与所述导航操作杆、另一只手的大拇指负责至少6个键、2个食指分别负责至少4个键、其余6个手指分别负责至少2个键,任何一个动指,即进行按压·操作动作的手指,均能以不伴随其他静指,即当时不进行按压·操作动作的手指在配置上的移动的程度的动指的移动距离进行按压、操作;将各个手指置于只要移动所述移动距离的程度即可按压·操作目标文字输入装置的原始位置,可用10个手指中的任意一个或用一只手的大拇指同时用其余9个手指在键上进行输入,在不用切换上档键等的条件下,通过双手手指中的任何一个的一次按压动作,可输入至少26个字母文字或至少其他种类的26个文字的任何一个文字。 |
地址 |
日本国长崎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