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车用超速与限速之警示器
摘要 本创作揭示车用超速与限速之警示器,其包含一转速设定器、一转速感知器、一信号控制器、一调节开关及一显示单元。根据本创作亦提供一种交通工具行速之限速告知器,系可用于预设理想行驶速度。当现阶段行驶速度超过理想驾驶速度或超过道路限速,该显示单元将会发出警告。除此之外,该显示单元可藉由调控声音大小及灯号明暗状态,使驾驶员能在一个最佳的环境工作。
申请公布号 TWM296443 申请公布日期 2006.08.21
申请号 TW095200911 申请日期 2006.01.16
申请人 刘衡达 发明人 刘衡达
分类号 G08G1/052 主分类号 G08G1/052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主权项 1.车用超速与限速之警示器,其包含: 一转速设定器,其系用于设定该交通工具之一理想 行速为第一资料; 一转速感知器,其系用于感知该交通工具之行车速 度为第二资料; 一信号控制器,电性地连接至该转速设定器及该转 速感知器,其系用于对该转速设定器之第一资料及 该转速感知器之第二资料作运算处理,且输出一运 算结果; 一显示单元,电性地连接至该信号控制器,其系用 于显示来自该信号控制器之该运算结果;及 一调节开关,电性地连接至该显示单元,其系用于 调变该显示单元的显示状态。 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车用超速与限速之警示 器,其中该车用超速与限速之警示器更包含一电源 连接单元,电性连接该车用超速与限速之警示器至 该交通工具,藉此该转速感知器可感知该交通工具 之行车速度。 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车用超速与限速之警示 器,其中该转速设定器系为调变开关所构成,且所 设定之该理想行速在0~9999(公里/时速)范围。 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车用超速与限速之警示 器,其中该转速感知器系由IC电路所构成,用于读取 该电源连接单元中提供之一周期性突波信号以作 为该交通工具之行车速度之第二资料,且该第二资 料经放大及波形整型之后产生一周期性方波信号 作为一第三资料。 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之车用超速与限速之警示 器,其中该信号控制器系由单晶片可程式化IC,其系 用于读取该转速设定器之第一资料及取样来自该 转速感知器之该第三资料,且经运算处理该第一资 料与该第三资料作为该运算结果。 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车用超速与限速之警示 器,其中该显示单元可为语音IC、喇叭或灯号显示, 其系用将来自该信号控制器之该运算结果以声音 、文字或图案之方式显示。 7.一种车用超速与限速之警示器,其包含: 一信号产生器,其系用于提供预设之一交通讯息资 料; 一转速设定器,其系用于设定该交通工具之一理想 行速为第一资料; 一转速感知器,其系用于感知该交通工具之行车速 度为第二资料; 一信号控制器,电性地连接至该转速设定器及该转 速感知器,其系用于对该转速设定器之第一资料、 该转速感知器之第二资料作运算处理,且输出一运 算结果; 一信号接收器,电性连接至该信号控制器,其系用 于接收该信号产生器之该交通讯息资料; 一显示单元,电性地连接至该信号控制器,其系用 于显示来自该信号控制器之该运算结果;及 一调节开关,电性地连接至该显示单元,其系用于 调变该显示单元的显示状态。 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之车用超速与限速之警示 器,其中车用超速与限速之警示器更包含一电源连 接单元,电性连接该车用超速与限速之警示器至该 交通工具,藉此该转速感知器可感知该交通工具之 行车速度。 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之车用超速与限速之警示 器,其中该信号产生器系装设于道路旁的交通号志 前,系由一控制器内预设之号志种类资料,利用编 码器转换为数位信号,再由发射器以调变讯号发射 出去。 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之车用超速与限速之警示 器,其中该信号接收器系装设于该交通工具上,经 接收且将信号转换至数位信号,在经由该信号控制 器做运算。 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之车用超速与限速之警示 器,其中该转速设定器系为调变开关所构成,且所 设定之该理想行速在0~9999(公里/时速)范围。 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之车用超速与限速之警示 器,其中该转速感知器系由IC电路所构成,用于读取 该电源连接单元中提供之一周期性突波信号以作 为该交通工具之行车速度之第二资料,且该第二资 料经放大及波形整型之后产生一周期性方波信号 作为一第三资料。 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之车用超速与限速之警示 器,其中该交通讯息资料包含车道方位与道路限速 。 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项之车用超速与限速之警 示器,其中该信号控制器系由单晶片可程式化IC,其 系用于读取该转速设定器之第一资料及取样来自 该转速感知器之该第三资料,且经运算处理该第一 资料与该第三资料作为该运算结果。 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项之车用超速与限速之警 示器,其中该信号控制器亦可用于取样该信号接收 器之该交通讯息资料及该转速感知器之该第三资 料,经运算处理得到现阶段驾驶速度及道路限速的 一比较値作为该运算结果。 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之车用超速与限速之警示 器,其中该显示单元可为语音IC、喇叭或灯号显示, 其系用将来自该信号控制器之该运算结果以声音 、文字或图案之方式显示。 图式简单说明: 第1图显示一传统道路限速告知器之方块示意图。 第2图显示根据本创作第一实施例之车用超速与限 速之警示器之方块示意图。 第3图显示根据本创作第二实施例之车用超速与限 速之警示器之方块示意图。 第4图显示根据本创作第二实施例之车用超速与限 速之警示器之电路系统示意图。 第5图显示根据本创作之转速感知器之电路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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