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电动剪发器
摘要 【物品用途】本创作系一种用来梳剪毛发的电动剪发器。【创作特点】本案电动剪发器系由上、下二半壳罩组合成一大体上为圆柱型的本体。该本体的前端形成一斜口,于斜口处组立一与之平行的刀片组。该本体的后端为略缩径样态,端面则为平面状,设一圆孔插座。于圆孔插座的下方本体设一凹槽,该凹槽中设一开关,且开关的按压面朝向该本体的后端方向。该本体的后端设一挂环,该挂环之两端穿设于该本体的两侧,并相对延伸一预定长度形成三角形环框,于三角形环框之端部再形成一圆形环框。该上半壳体之上表面近前端处设一概呈矩形的平面,该平面以一斜背与本体圆柱形外轮廓相连。该本体上半壳罩上嵌设一饰片,该饰片的左右两侧各有一向中心方向弧凹的轮廓样态,而饰片则设若干饰孔,该饰孔呈长孔状,倾斜平行的排列在饰片,且各孔之长度为由前向后方向等次递减。该下半壳体之下表面前端处设一削斜面,且该削斜面由前往后方向为渐缩宽度,并于末端形成椭圆形收尾。该下半壳体下表面的其余部份形成一略凹的轮廓样态,且在该处设若干椭圆形凹槽,各椭圆形凹槽之大小为由前向后方向等次递减。整体观之,本案造型简洁、大方,各部份的设计使外轮廓富有变化性但仍维持流畅度。该上壳体外表面的饰片更营造一集中的视觉效果,为一富有创意之设计。
申请公布号 TWD112693 申请公布日期 2006.08.21
申请号 TW094305398 申请日期 2005.09.08
申请人 佑庄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廖宏章;廖书贤
分类号 主分类号
代理机构 代理人 张秀瑜 台中市南屯区东兴路2段186号7楼之1
主权项
地址 台中市北区华美街2段90号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