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具有遮阳篷功能之车辆警示信号装置 |
摘要 |
一种具有遮阳篷功能之车辆警示信号装置,包括一棒体、一遮阳卷与直立装置所组合构成,棒体为一中空管状,表面设有反光物质与一轴向槽,中空内部可容置该遮阳卷,利用直立装置可以将棒体竖直固定其上,起到警示作用。该遮阳卷是被卷绕于一弹性卷轴上,末端设一勾件或吸盘,此遮阳卷可自棒体的轴向槽拉出而展开,利用勾件或吸盘将展开的遮阳卷固定在车辆的挡风玻璃上,形成遮阳的作用;或当遮阳卷被卷绕收藏于棒体内时,使此棒体形成一具有明显反光效果的车辆警示信号装置。 |
申请公布号 |
CN2806239Y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6.08.16 |
申请号 |
CN200520096826.9 |
申请日期 |
2005.06.18 |
申请人 |
陈钟华 |
发明人 |
陈钟华 |
分类号 |
B60Q7/00(2006.01);B60J1/20(2006.01) |
主分类号 |
B60Q7/00(2006.01) |
代理机构 |
福州智理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林立 |
主权项 |
1.一种具有遮阳篷功能之车辆警示信号装置,其特征在于它包括由一个棒体、一个遮阳卷以及直立装置,其中,所述棒体为一中空管状结构,表面设有反光物质与一轴向槽,中空内部可容置所述遮阳卷;直立装置是一个可以开合的十字形支座,其中部设有一个可以使棒体直立置入的圆孔;所述遮阳卷是被卷绕于一弹性卷轴上,末端设一勾件。 |
地址 |
台湾省基隆市崇德路10巷38之51号2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