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电视机
摘要 【物品用途】本创作为电视机主要供播放影音讯号用途,次要目的系作为显示器之用途。【创作特点】本案系由一萤幕本体及一座体组合而成;其萤幕本体以一超椭圆形状为其主体形状,其前面复以一经表面处理之流线形罩饰板修饰,两侧再以由大至小之流线形喇叭孔置于其饰板之两侧首尾处,更加强其流线动感,其面板以向内凹弧形修饰之空间容置液晶萤幕,其上方更具一排圆弧形之按键控制区;其下方之座体呈一双曲线形之锥体形状,延伸至上方与萤幕本体相交,形成完美之交线。本案整体造形皆未见于申请日前之公开资料,且非熟该项行业之通常技艺人士所能轻易思及,具新颖性及创作性,殆无疑义,爰依法提起专利申请,请贵局早日核准专利。
申请公布号 TWD112445 申请公布日期 2006.08.11
申请号 TW094304613 申请日期 2005.08.02
申请人 瀚斯宝丽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凯伦瑞许德
分类号 主分类号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陈晃颢 台北市松山区敦化北路201之22号11楼
主权项
地址 台北市内湖区瑞光路480号1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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