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电动割草车 |
摘要 |
一种电动割草车包括:带有车轮的车架,车架下部设有割草刀,割草刀由割草电机带动;割草电机由割草控制开关控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车架上设有用于驱动车辆的驱动电机,驱动电机可带动车轮运动,车架上设有用以控制行驶方向的车把和转向机构,蓄电池与各电机电连接,车架上设有座垫。由于车架上设有座垫,割草者可以坐在车上操控割草车进行割草,其可大大降低割草劳动强度、适合对大面积草坪割草。由于割草车的割草和驱动均采用电力驱动,割草车的工作噪声小,环保性能好。本发明的车把可以是扶手式的,也可以是方向盘式的。 |
申请公布号 |
CN1813510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6.08.09 |
申请号 |
CN200610049617.8 |
申请日期 |
2006.02.24 |
申请人 |
吕浩中 |
发明人 |
吕浩中 |
分类号 |
A01D34/00(2006.01);A01D101/00(2006.01) |
主分类号 |
A01D34/00(2006.01) |
代理机构 |
永康市联缙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吴伟凯 |
主权项 |
1、一种电动割草车包括:带有车轮的车架,车架下部设有割草刀,割草刀由割草电机带动;割草电机由割草控制开关控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车架上设有用于驱动车辆的驱动电机,驱动电机可带动车轮运动,车架上设有用以控制行驶方向的车把和转向机构,蓄电池与各电机电连接,车架上设有座垫,车架设有外罩,座垫设于外罩上,外罩于车架中部内凹,形成放脚的空间,车架上与内凹相应处的下方设有踏板,蓄电池设于外罩内凹处的内腔中。 |
地址 |
321300浙江省永康市兴达一路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