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可携式记忆装置,包括: 一快闪记忆卡,具有一快闪记忆单元以及一滙流排 凸出于该快闪记忆卡之一端; 一外盖,其中该外盖之侧璧开设有一第一开口以及 至少一光出射口,该第一开口系用来套设于该滙流 排之上;以及 一光投射装置,装设于该外盖之中,用来提供该可 携式记忆装置至少一光束,由该些光出射开口射出 。 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可携式记忆装置,其 中该光投射装置系选自于一雷射投射装置、一可 见光投射装置以及以上组合所组成一族群。 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可携式记忆装置,其 中该外盖系一壳体。 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可携式记忆装置,其 中该光投射装置包括: 一电路板,卡设于该壳体内侧之侧璧上; 一光源,装设于该电路板之上,其中该光源所产生 的光线,系经由该光出射口向外射出;以及 一控制器,电性连结于该电路板之上。 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所述之可携式记忆装置,其 中该光源系选自于由一发光二极体、一钨丝灯泡 、一冷阴极灯管、以及上述任意组合所组成之一 族群。 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所述之可携式记忆装置,其 中该光投射装置更包括一聚光装置,设置于该光出 射口与该灯源之间,用来将该光源所产生的光线聚 集而形成该些光束。 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所述之可携式记忆装置,其 中该聚光装置系选自于由一棱镜、一反射镜、一 凸透镜、以及上述任意组合所组成之一族群。 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所述之可携式记忆装置,其 中该控制器系一控制晶片,电性连结于该电路板之 上。 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所述之可携式记忆装置,其 中该控制器更包括一按钮设置于该壳体之上,藉由 触控方式来控制该光投射装置。 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可携式记忆装置, 更包括一书写装置,装设于该快闪记忆卡之上。 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所述之可携式记忆装置, 其中该书写装置系选自于由一铅笔或一自来水笔 。 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所述之可携式记忆装置, 其中该书写装置具有一插接口以及一书写端,该插 接口系相对于该书写端,该插接口系用来插接位于 该快闪记忆卡上,相对于该滙流排之一连接部。 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所述之可携式记忆装置, 其中该书写装置具有一插接口以及一书写端,该插 接口系相对于该书写端,该插接口系用来插接该滙 流排。 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可携式记忆装置, 更包括一书写装置,装设于该外盖之上。 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所述之可携式记忆装置, 其中该外盖更包括一第二开口用来套设位于该书 写装置上相对于该书写端之一连接部。 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所述之可携式记忆装置, 其中该外盖更包括一连接部用来穿设位于该书写 装置上相对于该书写端的一插接口。 17.一种可携式记忆装置,包括: 一快闪记忆卡,具有一快闪记忆单元以及一滙流排 凸出于该快闪记忆卡之一端;以及 一书写装置,具有一书写端以及一插接口,其中该 插接口相对于该书写端,系用来插接该滙流排。 图式简单说明: 第1A图系根据本创作之第一较佳实施例所绘示之 可携式记忆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第1B图系根据本创作之第一较佳实施例所绘示之 可携式记忆装置的结构剖面图。 第2图系根据本创作之第二较佳实施例所绘示之可 携式记忆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第3图系根据本创作之第三较佳实施例所绘示之可 携式记忆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第4图系根据本创作之第四较佳实施例所绘示之可 携式记忆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第5图系根据本创作之第五较佳实施例所绘示之可 携式记忆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第6图系根据本创作之第六较佳实施例所绘示之可 携式记忆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