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资讯储存媒体及记录/重生之方法
摘要 一种资讯储存媒体,具有多个使用者资料区域以及多个附加资料区域,二者间以同步标记加以区隔。此资讯储存媒体包含一个记录使用者资料的使用者资料区域以及位于使用者资料区域前/后的一个附加资料区域。不同于使用者资料区域中之第一同步标记,第二同步标记系用于附加资料区域中。
申请公布号 TWI258752 申请公布日期 2006.07.21
申请号 TW092129990 申请日期 2003.10.29
申请人 三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丁奎海;沈载晟;李垧根
分类号 G11B7/004 主分类号 G11B7/004
代理机构 代理人 詹铭文 台北市中正区罗斯福路2段100号7楼之1;萧锡清 台北市中正区罗斯福路2段100号7楼之1
主权项 1.一种资讯储存媒体,应用于一记录再生装置,该资 讯储存媒体包括: 一使用者资料区域,用以记录多数个使用者资料, 该使用者资料区域具有多数个第一同步标记;以及 一附加资料区域,配置于该使用者资料区域前面以 及后面至少其中之一,用以记录多数个附加资料, 该附加资料区域具有多数个第二同步标记, 其中该些第二同步标记不同于该些第一同步标记, 使该记录再生装置得以依照该些第一同步标记以 及该些第二同步标记区分该使用者资料区域与该 附加资料区域。 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资讯储存媒体,其中 至少一该些第一同步标记以及至少一该些第二同 步标记配置于多数个位置,并且该些同步标记其中 之一与邻接之该些同步标记之二间距皆相等。 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资讯储存媒体,其中 该些第二同步标记系配置于该附加资料区域,使记 录于该使用者资料区域之每一该些使用者资料长 度等于记录于该附加资料区域之每一该些附加资 料长度。 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所述之资讯储存媒体,其中 该附加资料区域更包括多数个同步资料,该些同步 资料包括: 多数个同步标体,包含该些第二同步标记中不符合 运行长度有限(RLL,run-length limited)(d,k)码之部分,其 中具有最小限制为d且最大限制为k;以及 多数个同步识别码,包含该些第二同步标记中符合 RLL(d,k)码之部分。 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所述之资讯储存媒体,其中 该使用者资料区域包括多数个第一同步标记,且记 录于该附加资料区域之该些附加资料总长度系为 介于相邻该些第一同步标记之二之间之该使用者 资料之整数倍。 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资讯储存媒体,其中 该使用者资料区域包括多数个第一同步标记,且记 录于该附加资料区域之该些附加资料总长度系为 介于相邻该些第一同步标记之二之间之该使用者 资料之整数倍。 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所述之资讯储存媒体,其中 该附加资料区域更包括多数个同步资料,该些同步 资料包括: 多数个同步标体,包含该些第二同步标记中不符合 运行长度有限(RLL,run-length limited)(d,k)码之部分,其 中具有最小限制为d且最大限制为k;以及 多数个同步识别码,包含该些第二同步标记中符合 RLL(d,k)码之部分。 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资讯储存媒体,其中 该附加资料区域更包括多数个同步资料,该些同步 资料包括: 多数个同步标体,包含该些第二同步标记中不符合 运行长度有限(RLL,run-length limited)(d,k)码之部分,其 中具有最小限制为d且最大限制为k;以及 多数个同步识别码,包含该些第二同步标记中符合 RLL(d,k)码之部分。 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资讯储存媒体,其中 该些第二同步标记系配置于该附加资料区域,使记 录于该使用者资料区域之每一该些使用者资料长 度等于记录于该附加资料区域之每一该些附加资 料长度。 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资讯储存媒体,其 中该使用者资料区域包括多数个第一同步标记,且 记录于该附加资料区域之该些附加资料总长度系 为介于相邻该些第一同步标记之二之间之该使用 者资料之整数倍。 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资讯储存媒体,其 中该附加资料区域更包括多数个同步资料,该些同 步资料包括: 多数个同步标体,包含该些第二同步标记中不符合 运行长度有限(RLL,run-length limited)(d,k)码之部分,其 中具有最小限制为d且最大限制为k;以及 多数个同步识别码,包含该些第二同步标记中符合 RLL(d,k)码之部分。 12.一种资讯记录/重生之方法,应用于一资讯储存 媒体,该方法包括下列步骤: 准备一使用者资料区域,以使多数个使用者资料记 录于该使用者资料区域,该使用者资料区域具有多 数个第一同步标记,并且一附加资料区域配置于该 使用者资料区域前面以及后面至少其中之一;以及 形成多数个第二同步标记并使用于该附加资料区 域,该些第二同步标记不同于使用于该使用者资料 区域之该些第一同步标记。 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项所述之资讯记录/重生之 方法,其中该些第一同步标记以及至该些第二同步 标记之一系多数个并且等间距配置。 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所述之资讯记录/重生之 方法,其中该些第二同步标记系配置于该附加资料 区域,使记录于该使用者资料区域之每一该些使用 者资料长度等于记录于该附加资料区域之每一该 些附加资料长度。 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所述之资讯记录/重生之 方法,其中该附加资料区域更包括多数个同步资料 ,该些同步资料包括: 多数个同步标体,包含该些第二同步标记中不符合 运行长度有限(RLL,run-length limited)(d,k)码之部分,其 中具有最小限制为d且最大限制为k;以及 多数个同步识别码,包含该些第二同步标记中符合 RLL(d,k)码之部分。 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5项所述之资讯记录/重生之 方法,其中该使用者资料区域包括多数个第一同步 标记,且记录于该附加资料区域之该些附加资料总 长度系为介于相邻该些第一同步标记之二之间之 该使用者资料之整数倍。 1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所述之资讯记录/重生之 方法,其中该使用者资料区域包括多数个第一同步 标记,且记录于该附加资料区域之该些附加资料总 长度系为介于相邻该些第一同步标记之二之间之 该使用者资料之整数倍。 1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7项所述之资讯记录/重生之 方法,其中该附加资料区域更包括多数个同步资料 ,该些同步资料包括: 多数个同步标体,包含该些第二同步标记中不符合 运行长度有限(RLL,run-length limited)(d,k)码之部分,其 中具有最小限制为d且最大限制为k;以及 多数个同步识别码,包含该些第二同步标记中符合 RLL(d,k)码之部分。 1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所述之资讯记录/重生之 方法,其中该附加资料区域更包括多数个同步资料 ,该些同步资料包括: 多数个同步标体,包含该些第二同步标记中不符合 运行长度有限(RLL,run-length limited)(d,k)码之部分,其 中具有最小限制为d且最大限制为k;以及 多数个同步识别码,包含该些第二同步标记中符合 RLL(d,k)码之部分。 2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项所述之资讯记录/重生之 方法,其中该些第二同步标记系配置于该附加资料 区域,使记录于该使用者资料区域之每一该些使用 者资料长度等于记录于该附加资料区域之每一该 些附加资料长度。 2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项所述之资讯记录/重生之 方法,其中该使用者资料区域包括多数个第一同步 标记,且记录于该附加资料区域之该些附加资料总 长度系为介于相邻该些第一同步标记之二之间之 该使用者资料之整数倍。 2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项所述之资讯记录/重生之 方法,其中该附加资料区域更包括多数个同步资料 ,该些同步资料包括: 多数个同步标体,包含该些第二同步标记中不符合 运行长度有限(RLL,run-length limited)(d,k)码之部分,其 中具有最小限制为d且最大限制为k;以及 多数个同步识别码,包含该些第二同步标记中符合 RLL(d,k)码之部分。 23.一种资讯储存媒体,应用于一记录再生装置,该 资讯储存媒体包括: 一使用者资料区域,用以记录使用者资料,该使用 者资料区域具有一第一同步标记;以及 一附加资料区域,配置于邻接该使用者资料区域之 位置,该附加资料区域具有一第二同步标记, 其中该第二同步标记不同于该第一同步标记,使该 记录再生装置得以依照该第一同步标记以及该第 二同步标记区分该使用者资料区域与该附加资料 区域。 2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3项所述之资讯储存媒体,其 中: 该第一同步标记系配置于该使用者资料区域之一 第一位置及一第二位置以便于定义该使用者资料 之一第一长度, 该第二同步标记系配置于该附加资料区域之一第 一位置及一第二位置以便于定义该附加资料之一 第二长度, 该第一长度等于该第二长度。 2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3项所述之资讯储存媒体,更 包括具有该第一同步标记之另一使用者资料区域, 该附加资料区域配置于该使用者资料区域与该另 一使用者资料区域之间。 2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3项所述之资讯储存媒体,其 中该使用者资料区域包括纠错码记录单元。 27.一种记录再生装置,使用一资讯储存媒体,该记 录再生装置包括: 一记录及/或读取单元,用以于该记录再生装置与 该资讯储存媒体之间光学转换资料,包含使用者资 料及/或附加资料;以及 一控制器,用以控制该记录及/或读取单元以依照 记录于该资讯储存媒体之一第一同步标记而测定 该资讯储存媒体之一使用者资料区域,以依照记录 于该资讯储存媒体之一第二同步标记而测定该资 讯储存媒体之一附加资料区域,该第二同步标记不 同于该第一同步标记,依照测定该使用者资料区域 转换该使用者资料,以及依照测定该附加资料区域 转换该附加资料。 2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7项所述之记录再生装置,其 中: 该第一同步标记系配置于该使用者资料区域之一 第一位置及一第二位置以便于定义该使用者资料 之一第一长度, 该第二同步标记系配置于该附加资料区域之一第 一位置及一第二位置以便于定义该附加资料之一 第二长度, 其中该第一长度等于该第二长度。 2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7项所述之记录再生装置,其 中该控制器更测定具有该第一同步标记之另一使 用者资料区域,该附加资料区域配置于该使用者资 料区域与该另一使用者资料区域之间,并且依照该 另一使用者资料区域转换该使用者资料。 3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7项所述之记录再生装置,其 中该控制器更于该第一同步标记中测定: 一同步标体,包含该第一同步标记中不符合运行长 度有限(RLL,run-length limited)(d,k)码之部分,其中具有 最小限制为d且最大限制为k;以及 一同步识别码,包含该第一同步标记中符合RLL(d,k) 码之部分。 3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0项所述之记录再生装置,其 中该控制器更于该第二同步标记中测定: 一第二同步标体,包含该第二同步标记中不符合RLL (d,k)码之部分;以及 一第二同步识别码,包含该第二同步标记中符合RLL (d,k)码之部分。 图式简单说明: 第1图是绘示习知可记录资讯储存媒体的资料结构 ,例如CD-R或CD-RW等。 第2图是依照本发明之较佳实施例所绘示一种资讯 储存媒体的记录单元资料结构。 第3图是依照本发明之较佳实施例所绘示一种资讯 储存媒体的资料结构。 第4图是依照本发明之较佳实施例所绘示一种记录 及/或再生装置的方块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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