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使用一装置在制造一医药用品上之用途、制造一供修补一主体中害病的或受损的组织之装置的方法以及具类似组织特性之装置
摘要 用于治疗主体中害病的或受损的组织之方法,包含针对该主体害病的或受损的组织发生处给予健康组织(相对应于该害病的或受损的组织处)中之一般形式细胞,及/或其适当之前驱细胞(progenitor cell),结合生物可吸收之微珠或颗粒,并可选择性混合凝胶及/或凝胶生成物质。其中该细胞及/或适当之前驱细胞为软骨细胞、胚胎干细胞及/或骨髓基质细胞;本发明方法适用于治疗,例如,与初级骨关节炎相关之关节软骨退化现象。于此亦揭露一具类似组织特性之装置,用以治疗主体中害病的或受损的组织,其中该装置包含健康组织(相对应于该害病的或受损的组织处)中之一般形式细胞,及/或其适当之前驱细胞,结合生物可吸收之微珠或颗粒,并可选择性混合凝胶及/或凝胶生成物质。
申请公布号 TWI258372 申请公布日期 2006.07.21
申请号 TW091101918 申请日期 2002.02.04
申请人 财团法人工业技术研究院;国家科学及工业研究协会 COMMONWEALTH SCIENTIFIC AND INDUSTRIAL RESEARCH ORGANISATION 澳大利亚 发明人 蔡伟博;张根源;约翰莱乔;杰罗姆 涡克梅一斯特;海姆特西森
分类号 A61K35/32;A61K35/28;A61K35/48;A61K9/16 主分类号 A61K35/32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恽轶群 台北市松山区南京东路3段248号7楼;陈文郎 台北市松山区南京东路3段248号7楼
主权项 1.一种使用一装置在制造一医药用品上的用途,该 医药用品系供投予至一主体中害病的或受损的组 织发生处以修补该主体中之该害病的或受损的组 织,该装置包含在相对应于该害病的或受损的组织 的健康组织中一般可找到之细胞种类,或该细胞的 适当前驱细胞(progenitor cell),结合生物可吸收之微 珠或颗粒,并选择性组合一凝胶或凝胶生成物质; 其中该细胞或前驱细胞系以连结(bound)方式与该微 珠或颗粒结合;该生物可吸收之微珠或颗粒系包含 医药上可接受之聚合物,该聚合物为生物性( biologically-based)聚合物或为合成聚合物:且该生物 性(biologically-based)聚合物,系包括明胶(gelatin)、胶 原蛋白(collagen)或其混合物;该合成聚合物,系包括 聚甘醇酸[poly(glycolide)]、聚乳酸[poly(lactide)]、乳 酸-甘醇酸共聚物[poly(lactide-co-glycolide)]或其混合 物。 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用途,其中该聚合物为生 物性聚合物与合成聚合物之混合物,该生物性聚合 物系包括明胶(gelatin)、胶原蛋白(collagen)或其混合 物,而该合成聚合物系包括聚甘醇酸[poly(glycolide)] 、聚乳酸[poly(lactide)]、乳酸-甘醇酸共聚物[poly( lactide-co-glycolide)]或其混合物。 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用途,其中该生物可吸收 之微珠或颗粒系包含医药上可接受之非聚合物的 物质。 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之用途,其中该非聚合物的 物质系包括碎骨、去矿化骨骼或其混合物。 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用途,其中该生物可吸收 之微珠或颗粒被官能基化或覆盖以一适当的细胞 黏附性增进材料。 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用途,其中该生物可吸收 之微珠或颗粒可进一步包含一有利物质,该有利物 质系包括生长因子、葡萄糖胺聚醣(glycosaminoglycans )、亲水性化合物或其混合物。 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用途,其中该生物可吸收 之微珠或颗粒具备约20至2500 m范围之直径或尺 寸。 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之用途,其中该生物可吸收 之微珠或颗粒之平均尺寸约为50至200 m。 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用途,其中该凝胶或凝胶 生成物质包含一生物性聚合物,该生物性聚合物系 包括胶原蛋白、血纤维蛋白(fibrin)、透明质酸( hyaluronan)、几丁聚醣(chiosan)或其混合物。 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用途,其中该凝胶或凝 胶生成物质包含一合成聚合物,该合成聚合物系包 括聚氧化乙烯与-羟基酸所构成的可光聚合封端 嵌段共聚物[photopolymerizable end-capped block copolymers of poly (ethylene oxide) and an -hydroxy acid]。 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用途,其中该凝胶或凝 胶生成物质为一生物性聚合物与一合成聚合物之 混合物,该生物聚合物系包括胶原蛋白、血纤维蛋 白、透明质酸、几丁聚醣或其混合物,而该合成聚 合物系包括聚氧化乙烯与-羟基酸所构成的可光 聚合封端嵌段共聚物。 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用途,其中该凝胶或凝 胶生成物质可进一步包含一有利物质,该有利物质 系包括生长因子、葡萄糖胺聚醣、亲水性化合物 或其混合物。 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用途,其中该凝胶或凝 胶生成物质包含一黏附性(adhesive)材料。 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用途,其中平均每一微 珠或颗粒上结合有3至500个细胞或前驱细胞。 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用途,其中该细胞或前 驱细胞为软骨细胞(chondrocytes)、胚胎干细胞( embryonic stem cells)、或骨髓基质细胞(bone marrow stromal cells)。 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用途,其中该细胞或前 驱细胞为纤维母细胞(fibroblasts)或其前驱细胞( progenitor cells)。 1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用途,其中该细胞或前 驱细胞为脂肪细胞(adipocytes)或其前驱细胞。 1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用途,其中该细胞或前 驱细胞为骨母细胞(osteoblasts)或其前驱细胞。 1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用途,其中该细胞或前 驱细胞为混合细胞型态或其混合前驱细胞型态。 2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用途,其中结合生物可 吸收之微珠或颗粒上之该细胞或适当之前驱细胞, 以及凝胶或凝胶生成物质,系适供用于藉由将该凝 胶或凝胶生成物质置于该害病的或受损的组织之 内部或下方。 2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用途,其中结合生物可 吸收之微珠或颗粒上之该细胞或适当之前驱细胞, 以及凝胶或凝胶生成物质,系适供用于藉由将该凝 胶或凝胶生成物质置于该组织盖(tissue flap)或其他 的膜状盖(membranous flap)下方。 2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0或21项之用途,其中该细胞 或适当之前驱细胞为软骨细胞,且该害病的或受损 的组织为关节软骨。 23.一种用来制造一供修补一主体中害病的或受损 的组织之装置的方法,该方法包含以下步骤: (i)取得在相对应于害病的或是毁坏的组织之健康 组织中一般可以找到的细胞种类或其前驱细胞, (ii)在生物可吸收性微珠或颗粒存在下,增生该细 胞或其前驱细胞,而该细胞或其前驱细胞连结在该 微珠或颗粒上,以及 (iii)选择性地将连结该细胞或其前驱细胞的微珠 或颗粒配入一凝胶或凝胶生成物质中, 其中该细胞或前驱细胞系以连结(bound)方式与该微 珠或颗粒结合;该生物可吸收之微珠或颗粒系包含 医药上可接受之聚合物,且该聚合物为生物性( biologically-based)聚合物或为合成聚合物,该生物性( biologically-based)聚合物系包括明胶(gelatin)、胶原蛋 白(collagen)或其混合物;该合成聚合物,系包括聚甘 醇酸[poly(glycolide)]、聚乳酸[poly(lactide)]、乳酸-甘 醇酸共聚物[poly(lactide-co-glycolide)]或其混合物。 2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3项之方法,其中该步骤(ii)系 导入一含有适当培养液之生物反应器中,其中该培 养液经搅拌与通气。 2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4项之方法,其中该生物反应 器为滚筒式生物反应器(tumbler-type bioreactor),并配 置有一内部管线,以帮助该细胞或其前驱细胞、培 养液与生物可吸收之微珠或颗粒之流动。 2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4项之方法,其中该生物反应 器为旋转式烧瓶(spinner flask)。 27.一种用来制造一供修补一主体中害病的或受损 的组织之装置的方法,该方法包含以下步骤: (i)取得在相对应于害病的或是毁坏的组织之健康 组织中一般可以找到的细胞种类或其前驱细胞, (ii)增生该细胞或其前驱细胞, (iii)将该已增生之细胞或其前驱细胞连结至生物 可吸收之微珠或颗粒上,以及 (iv)选择性地将连结该细胞或其前驱细胞的微珠或 颗粒配入一凝胶或凝胶生成物质中, 其中该细胞或前驱细胞系以连结(bound)方式与该微 珠或颗粒结合;该生物可吸收之微珠或颗粒系包含 医药上可接受之聚合物,且该聚合物为生物性( biologically-based)聚合物或为合成聚合物,该生物性( biologically-based)聚合物系包括明胶(gelatin)、胶原蛋 白(collagen)或其混合物;该合成聚合物,系包括聚甘 醇酸[poly(glycolide)]、聚乳酸[poly(lactide)]、乳酸-甘 醇酸共聚物[poly(lactide-co-glycolide)]或其混合物。 2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3或27项之方法,其中该聚合 物为生物性聚合物与合成聚合物之混合物,其中该 生物聚合物系包括明胶、胶原蛋白或其混合物,而 该合成聚合物系包括聚甘醇酸、聚乳酸、乳酸-甘 醇酸共聚物或其混合物。 2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3或27项之方法,其中该生物 可吸收之微珠或颗粒被官能基化或覆盖以一适当 的细胞黏附性增进材料。 3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3或27项之方法,其中该生物 可吸收之微珠或颗粒可进一步包含一有利物质,该 有利物质系包括生长因子、葡萄糖胺聚醣、亲水 性化合物或其混合物。 3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3或27项之方法,其中该生物 可吸收之微珠或颗粒具备约20至2500m范围之直径 或尺寸。 3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1项之方法,其中该生物可吸 收之微珠或颗粒之平均尺寸约为50至200m。 3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3或27项之方法,其中该凝胶 或凝胶生成物质包含一生物性聚合物,该生物性聚 合物系包括胶原蛋白、血纤维蛋白、透明质酸、 几丁聚醣或其混合物。 3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3或27项之方法,其中该凝胶 或凝胶生成物质包含一合成聚合物,该合成聚合物 系包括聚氧化乙烯与-羟基酸所构成的可光聚合 封端嵌段共聚物。 3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3或27项之方法,其中该凝胶 或凝胶生成物质为生物性聚合物与合成聚合物之 混合物,其中该生物聚合物系包括胶原蛋白、血纤 维蛋白、透明质酸、几丁聚醣或其混合物,而该合 成聚合物系包括聚氧化乙烯与-羟基酸所构成的 可光聚合封端嵌段共聚物。 3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3或27项之方法,其中该凝胶 或凝胶生成物质可进一步包含一有利物质,该有利 物质系包括生长因子、葡萄糖胺聚醣、亲水性化 合物或其混合物。 3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3或27项之方法,其中该凝胶 或凝胶生成物质系包含一黏附性材料。 3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3或27项之方法,其中平均每 一微珠或颗粒上结合有3至500个细胞或前驱细胞。 3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3或27项之方法,其中该细胞 或前驱细胞为软骨细胞、胚胎干细胞或骨髓基质 细胞。 4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3或27项之方法,其中该细胞 或前驱细胞为纤维母细胞或其前驱细胞。 4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3或27项之方法,其中该细胞 或前驱细胞为脂肪细胞或其前驱细胞。 4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3或27项之方法,其中该细胞 或前驱细胞为骨母细胞或其前驱细胞。 4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3或27项之方法,其中该细胞 或前驱细胞为混合细胞型态或其混合前驱细胞型 态。 4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3或27项之方法,其中该步骤( ii)系将该细胞或前驱细胞增长5至2000倍。 4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4项之方法,其中该步骤(ii)系 将该细胞或前驱细胞增长10至100倍。 4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3或27项之方法,其中该结合 生物可吸收之微珠或颗粒上之该细胞或适当之前 驱细胞,以及凝胶或凝胶生成物质,系适供用于藉 由将该凝胶或凝胶生成物质置于该害病的或受损 的组织之内部或下方。 4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3或27项之方法,其中该结合 生物可吸收之微珠或颗粒上之该细胞或适当之前 驱细胞,以及凝胶或凝胶生成物质,系适供用于藉 由将该凝胶或凝胶生成物质置于该组织盖或其他 的膜状盖下方。 4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3或27项之方法,其中该细胞 或适当之前驱细胞为软骨细胞,且该害病的或受损 的组织为关节软骨。 4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3或27项之方法,其中该主体 为人。 50.一种具类似组织特性之装置,用以修补一主体中 害病的或受损的组织,其中该装置包含在相对应于 害病或是受损的组织之健康组织中一般可以找到 的细胞种类或其前驱细胞,结合生物可吸收之微珠 或颗粒,并可选择性的组合一凝胶或凝胶生成物质 ,其中,该细胞或前驱细胞系以连结(bound)方式与该 微珠或颗粒结合;该生物可吸收之微珠或颗粒系包 含医药上可接受之聚合物,且该聚合物为生物性( biologically-based)聚合物或为合成聚合物,该生物性( biologically-based)聚合物系包括明胶(gelatin)、胶原蛋 白(collagen)或其混合物;该合成聚合物,系包括聚甘 醇酸[poly(glycolide)]、聚乳酸[poly(lactide)]、乳酸-甘 醇酸共聚物[poly(lactide-co-glycolide)]或其混合物。 51.一种具类似组织特性之装置,用以扩大(augmenting) 主体中组织,其中该装置包含该待扩大之组织中之 一般形式细胞,或其适当之前驱细胞,结合生物可 吸收之微珠或颗粒,并可选择组合一凝胶或凝胶生 成物质,其中,该细胞或前驱细胞系以连结(bound)方 式与该微珠或颗粒结合;该生物可吸收之微珠或颗 粒系包含医药上可接受之聚合物,且该聚合物为生 物性(biologically-based)聚合物或为合成聚合物,该生 物性(biologically-based)聚合物系包括明胶(gelatin)、 胶原蛋白(collagen)或其混合物;该合成聚合物,系包 括聚甘醇酸[poly(glycolide)]、聚乳酸[poly(lactide)]、 乳酸-甘醇酸共聚物[poly(lactide-co-glycolide)]或其混 合物。 5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0或51项之装置,其中该聚合 物为生物性聚合物与合成聚合物之混合物,该生物 聚合物系包括明胶、胶原蛋白或其混合物,而该合 成聚合物系包括聚甘醇酸、聚乳酸、乳酸-甘醇酸 共聚物或其混合物。 5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0或51项之装置,其中该生物 可吸收之微珠或颗粒系包含医药上可接受之非聚 合物的物质。 5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3项之装置,其中该非聚合物 的物质系包括碎骨、去矿化骨骼或其混合物。 5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0或51项之装置,其中该生物 可吸收之微珠或颗粒被官能基化或覆盖以一适当 的细胞黏附性增进材料。 5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0或51项之装置,其中该生物 可吸收之微珠或颗粒可进一步包含一有利物质,该 有利物质系选包括生长因子、葡萄糖胺聚醣、亲 水性化合物或其混合物。 5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0或51项之装置,其中该生物 可吸收之微珠或颗粒具备约20至2500m范围之直径 或尺寸。 5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7项之装置,其中该生物可吸 收之微珠或颗粒之平均尺寸约为50至2500m。 5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0或51项之装置,其中该凝胶 或凝胶生成物质包含一生物性聚合物,该生物性聚 合物系包括胶原蛋白、血纤维蛋白、透明质酸、 几丁聚醣或其混合物。 6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0或51项之装置,其中该凝胶 或凝胶生成物质包含一合成聚合物,该合成聚合物 系包括聚氧化乙烯与-羟基酸所构成的可光聚合 封端嵌段共聚物。 6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0或51项之装置,其中该凝胶 或凝胶生成物质为生物性聚合物与合成聚合物之 混合物,其中该生物聚合物系包括胶原蛋白、血纤 维蛋白、透明质酸、几丁聚醣或其混合物,而该合 成聚合物系包括聚氧化乙烯与-羟基酸所构成的 可光聚合封端嵌段共聚物。 6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0或51项之装置,其中该凝胶 或凝胶生成物质可进一步包含一有利物质,该有利 物质系包括生长因子、葡萄糖胺聚醣、亲水性化 合物或其混合物。 6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0或51项之装置,其中该凝胶 或凝胶生成物质包含黏附性材料。 6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0或51项之装置,其中平均每 一微珠或颗粒上结合有3至500个细胞或前驱细胞。 6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0或51项之装置,其中该细胞 或前驱细胞为软骨细胞、胚胎干细胞或骨髓基质 细胞。 6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0或51项之装置,其中该细胞 或前驱细胞为纤维母细胞或其前驱细胞。 6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0或51项之装置,其中该细胞 或前驱细胞为脂肪细胞或其前驱细胞。 6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0或51项之装置,其中该细胞 或前驱细胞为骨母细胞或其前驱细胞。 6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0或51项之装置,其中该细胞 或前驱细胞为混合细胞型态或其混合前驱细胞型 态。 70.一种使用一装置在制造一具类似组织特性之医 药用品上的用途,该医药用品系供植入至一主体中 害病的或受损的组织发生处以修补该主体中之该 害病的或受损的组织,其中该装置包含在相对应于 害病或是受损的组织之健康组织中一般可以找到 的细胞种类或其前驱细胞,结合生物可吸收之微珠 或颗粒,并可选择性组合一凝胶或凝胶生成物质, 其中,该细胞或前驱细胞系以连结(bound)方式与该 微珠或颗粒结合;该生物可吸收之微珠或颗粒系包 含医药上可接受之聚合物,且该聚合物为生物性( biologically-based)聚合物或为合成聚合物,该生物性( biologically-based)聚合物系包括明胶(gelatin)、胶原蛋 白(collagen)或其混合物;该合成聚合物,系包括聚甘 醇酸[poly(glycolide)]、聚乳酸[poly(lactide)]、乳酸-甘 醇酸共聚物[poly(]actide-co-glycolide)]或其混合物。 71.一种使用一装置在制造一具类似组织特性之医 药用品上的用途,该医药用品系供植入至一主体中 害病的或受损的组织发生处以扩大该主体中之该 组织,其中该装置包含该待扩大之组织中一般可以 找到的细胞种类,或该细胞适当之前驱细胞,结合 生物可吸收之微珠或颗粒,并可选择性组合一凝胶 或凝胶生成物质,其中,该细胞或前驱细胞系以连 结(bound)方式与该微珠或颗粒结合;该生物可吸收 之微珠或颗粒系包含医药上可接受之聚合物,且该 聚合物为生物性(biologically-based)聚合物或为合成 聚合物,该生物性(biologically-based)聚合物系包括明 胶(gelatin)、胶原蛋白(collagen)或其混合物;该合成 聚合物,系包括聚甘醇酸[poly(glycolide)]、聚乳酸[ poly(lactide)]、乳酸-甘醇酸共聚物[poly(lactide-co- glycolide)]或其混合物。 7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0或71项之用途,其中该聚合 物为一合成聚合物,该合成聚合物系包括聚甘醇酸 、聚乳酸、乳酸-甘醇酸共聚物或其混合物。 7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0或71项之用途,其中该聚合 物为生物性聚合物与合成聚合物之混合物,其中该 生物聚合物系包括明胶、胶原蛋白或其混合物,而 该合成聚合物系包括聚甘醇酸、聚乳酸、乳酸-甘 醇酸共聚物或其混合物。 7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0或71项之用途,其中该生物 可吸收之微珠或颗粒系包含医药上可接受之非聚 合物的物质。 7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4项之用途,其中该非聚合物 的物质系包括碎骨、去矿化骨骼或其混合物。 7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0或71项之用途,其中该生物 可吸收之微珠或颗粒被官能基化或覆盖以一适当 的细胞黏附性增进材料。 7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0或71项之用途,其中该生物 可吸收之微珠或颗粒可进一步包含一有利物质,该 有利物质系包括生长因子、葡萄糖胺聚醣、亲水 性化合物或其混合物。 7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0或71项之用途,其中该生物 可吸收之微珠或颗粒具备约20至2500m范围之直径 或尺寸。 7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8项之用途,其中该生物可吸 收之微珠或颗粒之平均尺寸约为50至200m。 8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0或71项之用途,其中该凝胶 或凝胶生成物质包含一生物性聚合物,该生物性聚 合物系包括胶原蛋白、血纤维蛋白、透明质酸、 几丁聚醣或其混合物。 8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0或71项之用途,其中该凝胶 或凝胶生成物质包含一合成聚合物,该合成聚合物 系包括聚氧化乙烯与-羟基酸所构成的可光聚合 封端嵌段共聚物。 8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0或71项之用途,其中该凝胶 或凝胶生成物质为生物性聚合物与合成聚合物之 混合物,该生物聚合物系包括胶原蛋白、血纤维蛋 白、透明质酸、几丁聚醣或其混合物,而该合成聚 合物系包括聚氧化乙烯与-羟基酸所构成的可光 聚合封端嵌段共聚物。 8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0或71项之用途,其中该凝胶 或凝胶生成物质可进一步包含一有利物质,该有利 物质系包括生长因子、葡萄糖胺聚醣、亲水性化 合物或其混合物。 8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0或71项之用途,其中该凝胶 或凝胶生成物质包含黏附性材料。 8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0或71项之用途,其中平均每 一微珠或颗粒上结合有3至500个细胞或前驱细胞。 8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0或71项之用途,其中该细胞 或前驱细胞为软骨细胞、胚胎干细胞或骨髓基质 细胞。 8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0或71项之用途,其中该细胞 或前驱细胞为纤维母细胞或其前驱细胞。 8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0或71项之用途,其中该细胞 或前驱细胞为脂肪细胞或其前驱细胞。 8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0或71项之用途,其中该细胞 或前驱细胞为骨母细胞或其前驱细胞。 9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0或71项之用途,其中该细胞 或前驱细胞为混合细胞型态或其混合前驱细胞型 态。 9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0或71项之用途,其中该主体 为人体。 92.一种使用一装置在制造一医药用品上的用途,该 医药用品系供投予至一主体中待扩大之组织处以 扩大该主体中之该组织,该装置包含该待扩大组织 中一般可以找到的细胞种类,或该细胞的适当原始 细胞(progenitor cell),结合生物体可再吸收之微珠或 颗粒,并选择性地组合一凝胶或凝胶生成物质,其 中,该细胞或前驱细胞系以连结(bound)方式与该微 珠或颗粒结合;该生物可吸收之微珠或颗粒系包含 医药上可接受之聚合物,且该聚合物为生物性( biologically-based)聚合物或为合成聚合物,该生物性( biologically-based)聚合物系包括明胶(gelatin)、胶原蛋 白(collagen)或其混合物;该合成聚合物系包括聚甘 醇酸[poly(glycolide)]、聚乳酸[poly(lactide)]、乳酸-甘 醇酸共聚物[poly(lactide-co-glycolide)]或其混合物。 9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2项之用途,其中该聚合物为 生物性聚合物与合成聚合物之混合物,该生物聚合 物系包括明胶、胶原蛋白或其混合物,而该合成聚 合物系包括聚甘醇酸、聚乳酸、乳酸-甘醇酸共聚 物或其混合物。 9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2项之用途,其中该生物可吸 收之微珠或颗粒系包含医药上可接受之非聚合物 的物质。 9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4项之用途,其中该非聚合物 的物质系包括碎骨、去矿化骨骼或其混合物。 9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2项之用途,其中该生物可吸 收之微珠或颗粒被官能基化或覆盖以一适当的细 胞黏附性增进材料。 9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2项之用途,其中该生物可吸 收之微珠或颗粒可进一步包含一有利物质,该有利 物质系包括生长因子、葡萄糖胺聚醣、亲水性化 合物或其混合物。 9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2项之用途,其中该生物可吸 收之微珠或颗粒具备约20至2500m范围之直径或尺 寸。 9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8项之用途,其中该生物可吸 收之微珠或颗粒之平均尺寸约为50至200m。 10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2项之用途,其中该凝胶或凝 胶生成物质包含一生物性聚合物,该生物性聚合物 系包括胶原蛋白、血纤维蛋白、透明质酸、几丁 聚醣或其混合物。 10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2项之用途,其中该凝胶或凝 胶生成物质包含一合成聚合物,该合成聚合物系包 括聚氧化乙烯与-羟基酸所构成的可光聚合封端 嵌段共聚物。 10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2项之用途,其中该凝胶或凝 胶生成物质为生物性聚合物与合成聚合物之混合 物,该生物聚合物系包括胶原蛋白、血纤维蛋白、 透明质酸、几丁聚醣或其混合物,而该合成聚合物 系包括聚氧化乙烯与-羟基酸所构成的可光聚合 封端嵌段共聚物。 10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2项之用途,其中该凝胶或凝 胶生成物质可进一步包含一有利物质,该有利物质 系包括生长因子、葡萄糖胺聚醣、亲水性化合物 或其混合物。 10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2项之用途,其中该凝胶或凝 胶生成物质系包含一黏附性材料。 10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2项之用途,其中平均每一微 珠或颗粒上结合有3至500个细胞或前驱细胞。 10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2项之用途,其中该细胞或前 驱细胞为软骨细胞、胚胎干细胞或骨髓基质细胞 。 10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2项之用途,其中该细胞或前 驱细胞为纤维母细胞或其前驱细胞。 10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2项之用途,其中该细胞或前 驱细胞为脂肪细胞或其前驱细胞。 10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2项之用途,其中该细胞或前 驱细胞为骨母细胞或其前驱细胞。 1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2项之用途,其中该细胞或前 驱细胞为混合细胞型态或其混合前驱细胞型态。 图式简单说明: 第1图提供软骨细胞成长于明胶微珠(A)与PLGA微珠(B )上之显微照片(范例8与10)。 第2图显示以RT-PCR评估表现型(phenotype)之结果,其中 该PCR产物系以2%之洋菜胶凝胶电泳分析(范例20)。 第3图显示在第1型胶原蛋白凝胶中有无微珠(明胶 微珠)对于培养2周软骨细胞之凝胶收缩影响(范例 28)。 第4图显示利用软骨细胞或去矿物质骨骼与第1型 胶原蛋白凝胶培养形成新生组织(范例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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