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电视机(三) TELEVISION SET (3)
摘要 【物品用途】本创作系为一种提供作为影像显示用途之电视机,并可兼作显示器使用。【创作特点】本创作之外观特点在于将电视机萤幕、机上盒以及喇叭依据其功能属性加以巧妙的结合,并利用造型元素变化建构而成具独特视感的电视机型态。如图面所示,该电视机包括一宽萤幕设计的萤幕本体,本体之两侧边形成圆弧造型,同时其上缀饰有纵向排列且对称的双排圆形饰孔,另在萤幕本体的后方则设置一呈塔形的柱形支撑臂与萤幕本体接襄,该支撑臂沿纵长方向分别形成不同的直径与角度变化,而构成一造形独具的型体设计;至于,一机上盒系设置在该宽萤幕的萤幕本体下方,并与萤幕本体形成矩形的式样对比,同时在其两侧则分别向前延伸出一杆体,且在杆体的前端设计以呈锥形前伸的喇叭音箱,因而建构成本创作主要创作特点的一部份;另外,本创作在机上盒的下方则另设有呈三足鼎立的三盘形脚座,除提供本创作电视机机体支撑性功能外,其盘形的造型式样以及呈三足鼎立的设计概念,则丰富了本创作独特的工艺性美感。本创作结合萤幕本体、机上盒与颖异的喇叭式样设计,整体予人一种简洁、俐落的科技性美感,在设计上兼具实用与美观的功能,而能提供了一种极富视觉吸引力的新颖式样者。
申请公布号 TWD112090 申请公布日期 2006.07.21
申请号 TW094305284 申请日期 2005.09.02
申请人 瀚斯宝丽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苏珊威尔森
分类号 主分类号
代理机构 代理人 张秋卿 台北市松山区民生东路3段131号2楼
主权项
地址 台北市内湖区瑞光路362号2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