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信息记录介质,重放装置和记录装置
摘要 一种将由用于重放根据第一标准记录的第一对象数据(131)的装置重放的信息记录介质,该信息记录介质包括管理区(130)和数据区(131,132),其中,所述数据区构造成存储根据不同于第一标准的第二标准记录的第二对象数据(132);以及所述管理区(130)管理至少第二对象数据的记录内容。
申请公布号 CN1805040A 申请公布日期 2006.07.19
申请号 CN200510120469.X 申请日期 2005.11.18
申请人 株式会社东芝 发明人 菊地伸一;平良和彦;中鹿正弘;津曲康史;三村英纪
分类号 G11B20/10(2006.01);G11B20/12(2006.01);H04N5/91(2006.01);H04N5/93(2006.01) 主分类号 G11B20/10(2006.01)
代理机构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代理人 康建忠
主权项 1.一种信息记录介质,将由用于重放根据第一标准记录的第一对象数据的装置重放,所述信息记录介质的特征在于包括:管理区;以及数据区,其中,所述数据区被构造成存储根据不同于第一标准的第二标准记录的第二对象数据;以及所述管理区管理至少第二对象数据的记录内容。
地址 日本东京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