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记录设备
摘要 一种记录设备,其特征是,包括记录装置,将音频可视数据(下文称为AV数据)记录到记录媒体上;以及文件恢复装置,当用于管理记录在所述记录媒体上文件的文件管理信息在所述记录装置记录所述AV数据的同时遭破坏或丢失时,回放或生成所述文件管理信息,以便于可对已记录在所述记录媒体上的部分所述AV数据进行访问。
申请公布号 CN1265380C 申请公布日期 2006.07.19
申请号 CN00132977.4 申请日期 2000.11.13
申请人 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 发明人 东田隆司;高桥英基;三原和博;久野良树;谷川裕二
分类号 G11B20/10(2006.01);G11B20/18(2006.01);H04N5/76(2006.01) 主分类号 G11B20/10(2006.01)
代理机构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人 钱慰民
主权项 1.一种记录设备,其特征是,包括:记录装置,将音频可视数据记录到记录媒体上;以及文件恢复装置,当用于管理记录在所述记录媒体上文件的文件管理信息在所述记录装置记录所述音频可视数据的同时遭破坏或丢失时,通过再现已记录在所述记录介质上的部分所述音频可视数据,恢复或生成所述文件管理信息,以便于可对已记录在所述记录媒体上的部分所述音频可视数据进行访问。
地址 日本国大阪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