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喷沙光阻之可光聚合之树脂组成物
摘要 本发明是有关于一种做为喷砂光阻之可光聚合之树脂组成物,此组成物包括如可光聚合之寡聚物、具有末端烷基之聚烷二醇单(甲基)丙烯酸酯、聚烷二醇二(甲基)丙烯酸酯之化合物具有(甲基)丙烯酸酯基末端基之尿烷化合物如具有(甲基)丙烯酸酯基末端基之聚醚或聚酯化合物之衍生物、二异氰酸酯化合物以及具有羟基末端基之(甲基)丙烯酸酯化合物。相较于知使用于乾膜的光阻,如含有(甲基)丙烯酸酯末端基之尿烷化合物光阻或同时具有包含(甲基)丙烯酸酯末端基之尿烷化合物与不饱和(甲基)丙烯酸酯化合物,含有上述可光聚合之树脂组成物之光阻可以增进其反应性。以含有羧基之纤维素化合物之树脂组成物做为水溶硷溶性聚合物,其固化的区域显影之后表面上损坏的状况非常严重,而将上述之可光聚合之树脂组成物其固化的区域显影之后,其表面上损坏的状况可明显改善。因此,本发明可提供一种具有高解析度之喷砂光阻,并且可制造一种高解析度之电浆显示面板。
申请公布号 TWI258057 申请公布日期 2006.07.11
申请号 TW092124076 申请日期 2003.09.01
申请人 可隆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崔赫;韩国贤;卢重铉
分类号 G03F7/027 主分类号 G03F7/027
代理机构 代理人 詹铭文 台北市中正区罗斯福路2段100号7楼之1;萧锡清 台北市中正区罗斯福路2段100号7楼之1
主权项 1.一种喷沙光阻之光可聚合树脂组成物,其包括一 20至70wt.%的水溶硷溶性黏着聚合物、一15至66.5wt.% 的光可聚合寡聚物、一2至8 wt.%的光起始剂以及一 4至6wt.%的添加剂, 该光可聚合寡聚物包括下式(I)至(IV)所表示的具有 末端烷基的聚烷二醇单(甲基)丙烯酸酯化合物以 及下式(V)至(VIII)所表示的聚烷二醇二(甲基)丙烯 酸酯化合物之中至少一种化合物, 上式(I)中的R1为氢或甲基;R2为具有1-30个碳的烷基; m为1-30之整数, 上式(II)中的R1为氢或甲基;R2为具有1-30个碳的烷基 ;m为1-30之整数;n为1-30之整数,且m+n等于2-50之整数, 上式(III)中的R1为氢或甲基;R2为具有1-30个碳的烷 基;m为1-30之整数;n为1-30之整数,且m+n等于2-50之整 数, 上式(V)中的R1为氢或甲基;m为1-30之整数;n为1-30之 整数,且m+n等于3-40之整数, 上式(VI)中的R1为氢或甲基;m为1-30之整数;n为1-30之 整数,且m+n等于3-40之整数, 上式(VII)中的R1为氢或甲基;m为1-30之整数;n为1-30之 整数;l为1-30之整数,且l+m+n等于3-50之整数, 上式(VIII)中的R1为氢或甲基;m为1-30之整数;n为1-30 之整数;l为1-30之整数;p为1-30之整数,且l+m+n+p等于4- 40之整数。 2.一种喷沙光阻之光可聚合树脂组成物,其包括一 20至70wt.%的水溶硷溶性黏着聚合物、一15至66.5wt.% 的光可聚合寡聚物、一2至8wt.%的光起始剂以及一4 至6wt.%的添加剂, 该光可聚合寡聚物包括一混合物,该混合物包括: 至少一种下式(I)至(IV)所表示的具有末端烷基的聚 烷二醇单(甲基)丙烯酸酯化合物; 一种选自于下式(V)至(VIII)所表示之聚烷二醇二(甲 基)丙烯酸酯化合物;以及 至少一种选自于下式(IX)所表示之具有末端(甲基) 丙烯酸酯基之聚尿烷化合物、具有末端(甲基)丙 烯酸酯基之聚醚或聚酯化合物之衍生物、二异氰 酸酯化合物以及具有羟基之(甲基)丙烯酸酯之化 合物, 上式(I)中的R1为氢或甲基;R2为具有1-30个碳的烷基; m为1-30之整数, 上式(II)中的R1为氢或甲基;R2为具有1-30个碳的烷基 ;m为1-30之整数;n为1-30之整数,且m+n等于2-50之整数, 上式(III)中的R1为氢或甲基;R2为具有1-30个碳的烷 基;m为1-30之整数;n为1-30之整数,且m+n等于2-50之整 数, 上式(V)中的R1为氢或甲基;m为1-30之整数;n为1-30之 整数,且m+n等于3-40之整数, 上式(VI)中的R1为氢或甲基;m为1-30之整数;n为1-30之 整数,且m+n等于3-40之整数, 上式(VII)中的R1为氢或甲基;m为1-30之整数;n为1-30之 整数;l为1-30之整数,且l+m+n等于3-50之整数, 上式(VIII)中的R1为氢或甲基;m为1-30之整数;n为1-30 之整数;l为1-30之整数;p为1-30之整数,且l+m+n+p等于4- 40之整数, 上式(IX)中,R1和R系相同或相异,其包括氢或甲基;R3 为烯或烯醚;R4系移除二异氰酸酯衍生物中的二个 异氰酸酯基所留下的一个二价残基;R5系移除二醇 衍生物中的一个羟基所留下的一个二价残基,二醇 衍生物具有一末端羟基且其主链为聚醚或聚酯;q 为1-10之整数。 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所述之喷沙光阻之光可 聚合树脂组成物,其中该硷溶性黏着聚合物与该光 可聚合寡聚物的重量比为70:30至5:95。 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所述之喷沙光阻之光可 聚合树脂组成物,其中该光可聚合寡聚物更包括一 塑化剂,其含量为该光可聚合树脂组成物之固态重 量的3至4wt.%。 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所述之喷沙光阻之光可聚 合树脂组成物,其中该塑化剂系选自于对苯二甲酸 酯包括对苯二甲酸二丁酯、对苯二甲酸二庚酯、 对苯二甲酸二辛酯或对苯二甲酸二烯丙基酯;二醇 酯包括二醋酸三乙二醇酯或二醋酸四乙二醇酯;醯 胺包括对-二甲苯磺醯胺、苯磺醯胺或N-正-丁基- 苯磺醯胺;脂肪二羧酸酯包括二异丙基己二酸酯、 马来酸二辛酯;磷酸酯包括磷酸三苯酯;以及柠檬 酸三丁酯、三醋酸丙三醇酯或二辛基丁基4,5-二环 氧环己烷-1,2-二羧酸酯至少其中之一。 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喷沙光阻之光可聚 合树脂组成物,其中该光可聚合寡聚物中每100重量 份之该式(IX)所表示的化合物中含有5-70重量份之 该式(I)至(IV)所表示的化合物或该式(V)至(VIII)所表 示之化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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