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光记录播放器的记录倍速检出方法及利用其的记录方法
摘要 本发明是有关光记录播放器的记录倍速检出方法及利用其的记录方法。光记录播放器的记录倍速检出方法包含:在指定区域以相应的最高记录倍速,检出跟踪错误的步骤;判断上述以最高倍速检出的聚焦、跟踪错误在一定时间内是否超过一定值的步骤;如果上述最高记录倍速检出的聚焦、跟踪错误为一定值以上时,采用比上述记录倍速低的记录倍速,检出聚焦、跟踪错误的步骤;为了不让上述聚焦、跟踪错误超过一定值,以反复降低记录倍速来决定记录倍速的步骤。关于本发明的光记录播放器的记录倍速检出方法及利用其的记录方法,尤其是在zoneCLV方式,记录前决定光盘的各区域的最佳记录倍速后进行记录,可以提高记录质量。
申请公布号 CN1263006C 申请公布日期 2006.07.05
申请号 CN03150497.3 申请日期 2003.08.22
申请人 上海乐金广电电子有限公司 发明人 金圭进;李钟明
分类号 G11B7/004(2006.01);G11B7/09(2006.01);G11B20/10(2006.01) 主分类号 G11B7/004(2006.01)
代理机构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人 王月珍
主权项 1、一种光记录播放器的记录倍速检出方法,其特征包含:在指定区域以相应的最高记录倍速,检出聚焦、跟踪错误的步骤;判断上述以最高倍速检出的聚焦、跟踪错误在一定时间内是否超过一定值的步骤;如果上述最高记录倍速检出的聚焦、跟踪错误在一定时间内为一定值以上时,采用比上述记录倍速低1级的记录倍速,检出聚焦、跟踪错误的步骤;如果上述最高记录倍速检出的聚焦、跟踪错误在一定时间内不是在一定值以上时,将所述最高记录倍速决定为所述指定区域的最高记录倍速,变换光盘区域,将变换的光盘区域作为最高记录倍速,检出聚焦、跟踪错误,然后判断所述变换的光盘区域的聚焦、跟踪错误是否超过一定值,在判定所述变换的光盘区域的聚焦、跟踪错误是否超过一定值时,与所述指定区域的聚焦、跟踪错误的过程一样,反复决定变换区域的记录倍速的步骤;为了不让上述以最高记录倍速检出的聚焦、跟踪错误超过一定值,一直反复降低记录倍速,直到不超过一定值之后,决定记录倍速的步骤;为了不让上述以记录倍速低1级的记录倍速检出的聚焦、跟踪错误超过一定值,一直反复降低记录倍速,直到不超过一定值之后,决定记录倍速的步骤。
地址 201206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出口加工区云桥路6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