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用于可携式电子装置的编辑提示方法 |
摘要 |
本发明是有关于一种编辑提示方法,可用于可携式电子装置。本发明编辑提示方法包括:(A)选取电子档案;(B)判断是否对电子档案进行编辑处理,如果不成立则结束编辑提示方法的执行;(C)致能可携式电子装置显示画面的编辑图示;以及(D)当完成编辑处理时,去能编辑图示。其中,可携式电子装置可为MP3播放器、个人数字助理、或多媒体播放器;电子档案可为数字照片、音乐档案、多媒体档案、文字档案、电子压缩档、或目录档等。 |
申请公布号 |
CN1797587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6.07.05 |
申请号 |
CN200410104869.7 |
申请日期 |
2004.12.23 |
申请人 |
大同股份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陈诗捷;王玥琦;詹婕妤;陈建中 |
分类号 |
G11B27/00(2006.01);G11B27/36(2006.01);G06F11/30(2006.01) |
主分类号 |
G11B27/00(2006.01) |
代理机构 |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周长兴 |
主权项 |
1.一种编辑提示方法,可用于一可携式电子装置,该方法包括:(A)选取一电子档案;(B)判断是否对该电子档案进行一编辑处理,如果不成立则结束该编辑提示方法的执行;(C)致能该可携式电子装置的一显示画面的一编辑图示;以及(D)当完成该编辑处理时,去能该编辑图示。 |
地址 |
台湾省台北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