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移动通讯终端的号码盗用确认方法 |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移动通讯终端的号码盗用确认方法,包括,第1阶段,若发送方终端盗用他人的移动通讯终端号码传送短信,交换机就会检测出发送类型信息,包括发送方电话号码、短信内容、接收方信息和短信的发送处;第2阶段,在第1阶段之后,判断发送方移动通讯终端的电话号码和发送类型信息的电话号码是否一致;第3阶段,若发送方移动通讯终端的电话号码和发送类型信息的电话号码不一致,就会向接收方移动通讯终端发送短信,并将盗用信息发送到发送类型信息中的被盗的电话号码;第4阶段,若发送方移动通讯终端的电话号码和发送类型信息的电话号码一致,就会向接收方移动通讯终端发送短信。 |
申请公布号 |
CN1798199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6.07.05 |
申请号 |
CN200510105650.3 |
申请日期 |
2005.09.29 |
申请人 |
乐金电子(中国)研究开发中心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金钟焕 |
分类号 |
H04M3/22(2006.01);H04Q7/22(2006.01) |
主分类号 |
H04M3/22(2006.01) |
代理机构 |
北京律诚同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梁挥;徐金国 |
主权项 |
1、移动通讯终端的号码盗用确认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第1阶段,若发送方终端盗用他人的移动通讯终端号码传送短信,交换机就会检测出发送类型信息,它包括发送方电话号码、短信内容、接收方信息和短信的发送处;第2阶段,所述第1阶段之后,判断发送方移动通讯终端的电话号码和发送类型信息的电话号码是否一致;第3阶段,若发送方移动通讯终端的电话号码和发送类型信息的电话号码不一致,就会向接收方移动通讯终端发送短信,并将盗用信息发送到发送类型信息中的被盗电话号码;第4阶段,若发送方移动通讯终端的电话号码和发送类型信息的电话号码一致,就会向接收方移动通讯终端发送短信。 |
地址 |
100102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利泽中园二区203号洛娃大厦B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