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视听标题及复制者之辨识和失效用系统
摘要 一种关于预录的视听标题之产生与再现的系统及方法,标题系诸如:贩售于数位影音光碟(DVDs)或其他数位储存媒体上之电影或其他程式。于至少一个实施例中,本发明意欲阻止标题之未经授权的大量发行。本发明之实施例可被使用来辨识任何给定的预录标题之复制者,以防止针制造标题之复制者并未被辨识或未经许可、或标题的内容已被窜改的标题之再现,及取消源自给定复制者的一或多个未经授权标题之藉由播放装置之再现。
申请公布号 TWI257798 申请公布日期 2006.07.01
申请号 TW093105596 申请日期 2004.03.03
申请人 英特尔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麦克 雷普利;席 特劳
分类号 H04L9/32 主分类号 H04L9/32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林志刚 台北市中山区南京东路2段125号7楼
主权项 1.一种管理包括内容之标题产生的方法,包含: 取得自委托实体之已签署的认证,已签署的认证包 括一公用钥匙,并且将已签署的认证插入标题内; 计算该内容之凑杂,以对应于该认证公用钥匙的专 用钥匙来签署该凑杂,并且将已签署的凑杂插入标 题内; 将该内容插入标题内;及 发行该标题。 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另包含: 建立该认证; 产生该公用钥匙; 将该公用钥匙插入认证内;及 将该认证发送至委托实体; 其中,建立、产生、插入该公用钥匙、及发送步骤 发生在自该委托实体取得已签署的认证之前。 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另包含: 产生该公用钥匙;及 在取得已签署的认证之前先将该公用钥匙发送至 委托实体。 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另包含:在插入该 内容至标题内之前先加密该内容。 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另包含: 取得针对自内容供应者的内容之使用规则;及 纳入该等使用规则于该内容之凑杂的计算中。 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取得已签署 的认证包含:取得所产生之每个标题用之独特签署 的认证。 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另包含: 取得自委托实体之已签署的失效表列,已签署的失 效表列包括辨识一标题、一认证、与一复制者之 至少其中一者的资讯;及 在发行该标题之前先插入已签署的失效表列至标 题内。 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之方法,另包含: 计算已签署的失效表列之凑杂;及 在插入内容至标题内之前先纳入该已签署的失效 表列之凑杂做为加密该内容之部分。 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另包含:纳入已签 署的失效表列于该内容之凑杂的计算。 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该内容包含 声频、视频、与视听内容之至少其中一者。 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之方法,其中,该标题被具 体化于光储存媒体上。 12.一种包含一储存媒体之电脑程式产品,该储存媒 体具有多个机器可存取之指令,其中,当该等指令 系由处理器来予以执行时,该等指令提供包括内容 之标题产生的管理,该等指令包含: 自委托实体取得已签署的认证,已签署的认证包括 一公用钥匙,并且插入已签署的认证至标题内; 计算该内容之凑杂,以对应于该公用钥匙的专用钥 匙来签署该凑杂,并且插入已签署的凑杂至标题内 ;及 插入该内容至标题内。 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项之电脑程式产品,另包含 指令,用以: 建立该认证; 产生该公用钥匙; 插入该公用钥匙至认证内;及 发送该认证至委托实体; 其中,建立、产生、插入该公用钥匙、及发送步骤 发生在自该委托实体取得已签署的认证之前。 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项之电脑程式产品,另包含 指令,用以: 产生该公用钥匙;及 在取得已签署的认证之前先发送该公用钥匙至委 托实体。 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项之电脑程式产品,另包含 指令,用以: 在插入该内容至标题内之前先加密该内容。 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项之电脑程式产品,另包含 指令,用以: 取得针对自一内容供应者的内容之使用规则;及 纳入该等使用规则于该内容之凑杂的计算。 1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项之电脑程式产品,其中,用 以取得已签署的认证之指令包含用来取得针对所 产生之每个标题之独特签署的认证之指令。 1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项之电脑程式产品,另包含 指令,用以: 自委托实体取得已签署的失效表列,已签署的失效 表列包括辨识一标题、一认证、与一复制者之至 少其中一者的资讯;及 插入已签署的失效表列至标题内。 1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8项之电脑程式产品,另包含 指令: 计算已签署的失效表列之凑杂;及 在插入内容至标题内之前先纳入该已签署的失效 表列之凑杂做为加密该内容之部分。 2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8项之电脑程式产品,另包含 用以纳入已签署的失效表列于该内容之凑杂的计 算之指令。 2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项之电脑程式产品,其中,该 内容包含声频、视频、与视听内容之至少其中一 者。 2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项之电脑程式产品,其中,该 标题被具体化于光储存媒体上。 23.一种由播放机处理标题之方法,该标题包括藉由 该播放机再现的内容,该方法包含: 自该标题读取一已签署的认证,运用委托实体的公 用钥匙来验证已签署的认证之第一签名,并且当第 一签名为无效时,中止该标题之处理;及 自该标题读取已签署的凑杂,使用取得自已签署的 认证之公用钥匙来验证已签署的凑杂之第二签名, 并且当第二签名为无效时,中止该标题之处理。 2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3项之方法,另包含:在处理该 标题之前先储存该委托实体公用钥匙于播放机内 。 2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3项之方法,另包含:自该标题 读取已签署的失效表列,使用该委托实体公用钥匙 来验证已签署的失效表列之第三签名,并且当第三 签名为无效时,中止该标题之处理。 2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5项之方法,另包含:当来自该 标题之已签署的失效表列比所储存的失效表列还 新时,以来自该标题之已签署的失效表列取代所储 存的失效表列。 2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6项之方法,另包含: 处理来自该标题之已签署的失效表列与先前所储 存的失效表列之较新者,以决定所接收或先前所储 存的失效表列是否包括辨识该标题、认证、与产 生标题之复制者的至少其中一者之资讯;及 当所接收或先前储存的失效表列包括辨识该标题 、认证、与产生标题之复制者的至少其中一者之 资讯时,中止该标题之处理。 2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3项之方法,另包含:再现该内 容。 2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3项之方法,另包含: 解密该内容;及 再现该内容。 3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9项之方法,另包含: 计算已签署的失效表列之凑杂;及 纳入该已签署的失效表列之凑杂做为解密该内容 之部分。 3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3项之方法,另包含: 计算该内容之至少一部分的凑杂; 比较所计算的凑杂与在标题中所接收之已签署的 凑杂;及 当该等凑杂并不相符时,中止该标题之处理。 3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1项之方法,其中,读取自该标 题之一已签署的失效表列被纳入于计算该内容凑 杂中。 3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3项之方法,其中,该内容包含 声频、视频、与视听内容之至少其中一者。 3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3项之方法,其中,该标题被具 体化于光储存媒体上。 35.一种电脑程式产品,包含:一储存媒体,具有多个 机器可存取的指令,其中,当指令系由处理器来予 以执行时,该等指令提供由播放机之标题的处理, 该标题包括由播放机再现的内容,该等指令包含: 读取来自该标题之已签署的认证,运用委托实体的 公用钥匙来验证已签署的认证之第一签名,并且当 第一签名为无效时,中止该标题之处理;及 读取来自该标题之已签署的凑杂,使用取得自已签 署的认证之公用钥匙来验证已签署的凑杂之第二 签名,并且当第二签名为无效时,中止该标题之处 理。 3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5项之电脑程式产品,另包含 指令,用以:在处理该标题之前先储存该委托实体 公用钥匙于播放机内。 3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5项之电脑程式产品,另包含 指令,用以:读取来自该标题之已签署的失效表列, 运用该委托实体公用钥匙来验证已签署的失效表 列之第三签名,并且当第三签名为无效时,中止该 标题之处理。 3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7项之电脑程式产品,另包含 指令,用以:当来自该标题之已签署的失效表列比 所储存的失效表列还新时,以来自该标题之已签署 的失效表列取代所储存的失效表列。 3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8项之电脑程式产品,另包含 指令,用以: 处理来自该标题之已签署的失效表列与先前所储 存的失效表列之较新者,以决定来自该标题之已签 署的失效表列或先前所储存的失效表列是否包括 辨识该标题、认证、与产生标题之复制者的至少 其中一者之资讯;及 当来自该标题之已签署的失效表列或先前所储存 的失效表列包括辨识该标题与产生标题之复制者 的至少其中一者之资讯时,中止该标题之处理。 4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5项之电脑程式产品,另包含 指令,用以:再现该内容。 4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5项之电脑程式产品,另包含 指令,用以: 解密该内容;及 再现该内容。 4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1项之电脑程式产品,另包含 指令,用以: 计算已签署的失效表列之凑杂;及 纳入该已签署的失效表列之凑杂做为解密该内容 之部分。 4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5项之电脑程式产品,另包含 指令,用以: 计算该内容之至少一部分的凑杂; 比较所计算的凑杂与在标题中所接收之已签署的 凑杂;及 当该等凑杂并不相符时,中止该标题之处理。 4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3项之电脑程式产品,其中,自 该标题之一已签署的失效表列被纳入于计算该内 容凑杂中。 4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5项之电脑程式产品,其中,该 内容包含声频、视频、与视听内容之至少其中一 者。 4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5项之电脑程式产品,其中,该 标题被具体化于光储存媒体上。 47.一种操作委托实体之方法,包含: 以专用钥匙来签署认证,以形成已签署的认证; 发送已签署的认证至复制者,以供插入至一或多个 标题内; 建立一失效表列,该失效表列包括辨识一标题、一 认证、与一复制者之至少其中一者的资讯; 以该专用钥匙来签署该失效表列;及 发送已签署的失效表列到至少一个复制者,以供插 入至标题内。 4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7项之方法,另包含: 在签署该认证之前先接收来自该复制者之认证。 4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7项之方法,另包含: 在签署该认证之前先建立该认证。 5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7项之方法,另包含: 发送一对应于专用钥匙之公用钥匙至播放机之制 造者。 5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7项之方法,另包含: 更新该失效表列; 以专用钥匙来签署已更新的失效表列;及 发送已更新的签署失效表列到至少一个复制者,以 供插入至标题内。 52.一种电脑程式产品,包含:一储存媒体,具有多个 机器可存取的指令,其中,当指令系由处理器来予 以执行时,该等指令提供来操作委托实体,该等指 令包括: 以专用钥匙来签署认证,以形成一已签署的认证; 发送已签署的认证至复制者,以供插入至一或多个 标题内; 建立一失效表列,该失效表列包括辨识一标题、一 认证、与一复制者之至少其中一者的资讯; 以该专用钥匙来签署该失效表列;及 发送已签署的失效表列到至少一个复制者,以供插 入至标题内。 5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2项之电脑程式产品,另包含 指令,用以: 在签署该认证之前先接收来自该复制者之认证。 5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2项之电脑程式产品,另包含 指令,用以: 在签署该认证之前先建立该认证。 5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2项之电脑程式产品,另包含 指令,用以: 更新该失效表列; 以专用钥匙来签署已更新的失效表列;及 发送已更新的签署失效表列到至少一个复制者,以 供插入至标题内。 56.一种用以处理标题之装置,该标题包括由该装置 之再现而供使用者之感知的内容,该装置包含: 逻辑,以读取来自该标题之已签署的认证,使用委 托实体的公用钥匙来验证已签署的认证之第一签 名,并且当第一签名为无效时,中止该标题之处理; 及 逻辑,以读取来自该标题之已签署的凑杂,使用取 得自已签署的认证之公用钥匙来验证已签署的凑 杂之第二签名,并且当第二签名为无效时,中止该 标题之处理。 5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6项之装置,另包含: 逻辑,以读取来自该标题之已签署的失效表列,使 用该委托实体公用钥匙来验证已签署的失效表列 之第三签名,并且当第三签名为无效时,中止该标 题之处理。 5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7项之装置,另包含: 逻辑,以处理来自该标题之已签署的失效表列与一 先前所储存的失效表列之较新者,而决定来自该标 题之已签署的失效表列或先前所储存的失效表列 是否包括辨识该标题、认证、与产生标题之复制 者的至少其中一者之资讯,并且当自该标题之已签 署的失效表列或先前所储存的失效表列包括辨识 该标题、认证、与产生标题之复制者的至少其中 一者之资讯时,中止该标题之处理。 5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6项之装置,另包含: 逻辑,以解密该内容。 6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6项之装置,另包含: 逻辑,以计算内容之至少一部分的凑杂,比较所计 算的凑杂与在标题所接收之已签署的凑杂,并且当 该等凑杂并不相符时,中止标题之处理。 6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6项之装置,其中,该内容包含 声频、视频、与视听内容之至少其中一者,该标题 被具体化于光储存媒体上,且该装置包含一光储存 媒体播放机。 62.一种处理包括内容之标题的方法,该方法包含: 自第一实体发送已签署的失效表列至第二实体,已 签署的失效表列包括辨识一失效的复制者、一失 效的认证、与一失效的标题之至少其中一者的资 讯;及 藉由第二实体而储存已签署的失效表列于标题上 。 6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2项之方法,另包含:由第三实 体来处理被储存于标题上之已签署的失效表列,并 且当失效的复制者、认证、与标题之至少其中一 者为包括于已签署的失效表列与先前所储存的失 效表列之较新者时,中止被储存于标题上的内容之 再现。 6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2项之方法,其中,该内容包含 声频、视频、与视听内容之至少其中一者,且该标 题被具体化于光储存媒体上。 6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2项之方法,另包含:藉由第二 实体来发行该标题。 66.一种处理标题之方法,该标题包括内容,该方法 包含: 由第一实体运用第一实体的专用钥匙来签署具有 第二实体的公用钥匙的认证; 自第一实体发送已签署的认证至第二实体;及 藉由第二实体而储存已签署的认证于标题上。 6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6项之方法,另包含:藉由第三 实体且运用对应于第一实体的专用钥匙之第一实 体的公用钥匙来验证被储存于标题上之已签署的 认证,并且当已签署的认证为无效时,中止该标题 的内容之再现。 6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6项之方法,其中,该内容包含 声频、视频、与视听内容之至少其中一者,且该标 题被具体化于光储存媒体上。 6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6项之方法,另包含:藉由第二 实体来发行该标题。 图式简单说明: 第1图系依据本发明之一实施例的视听标题及复制 者之辨识和失效用系统的图形; 第2图系依据本发明之一实施例的失效表列之一实 例的图形; 第3至5图系流程图,举例说明根据本发明之一实施 例的内容保护处理; 第6图系流程图,举例说明根据本发明之一实施例 的失效表列处理;及 第7图系流程图,举例说明根据本发明之一实施例 的认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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