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可当吸管的筷子 |
摘要 |
可当吸管的筷子,按国际专利分类表(IPC)划分属于人类生活需要部,个人或家用物品分部,家庭用具或餐桌用具小类,糖夹子;芦荀夹子;其它食品夹具小组的技术领域。其目的是解决筷子不能当吸管,吸管不能当筷子的技术问题。它主要由左筷杆、左防滑套、左塞带、左小塞、右小塞、右塞带、右防滑套、右筷杆构成。其特征是:左塞带的下端位置粘连接在左筷杆的上端位置,左塞带的上端位置粘连接在左小塞的上端位置,左小塞的下端位置塞在左筷杆的上孔位置,右小塞的下端位置塞在右筷杆的上孔位置,具有广泛用途,使用方便,易于推广。 |
申请公布号 |
CN2790332Y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6.06.28 |
申请号 |
CN200520005800.9 |
申请日期 |
2005.03.10 |
申请人 |
沈子辰 |
发明人 |
沈子辰;谢丽洁 |
分类号 |
A47G21/10(2006.01);A47G21/18(2006.01) |
主分类号 |
A47G21/10(2006.01) |
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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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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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权项 |
1.可当吸管的筷子,它是由左筷杆(1)、左防滑套(2)、左塞带(3)、左小塞(4)、右小塞(5)、右塞带(6)、右防滑套(7)、右筷杆(8)构成,它的左防滑套(2)的内部位置套安装在左筷杆(1)的外部位置,右防滑套(7)的内部位置套安装在右筷杆(8)的外部位置,其特征是:左塞带(3)的下端位置粘连接在左筷杆(1)的上端位置,左塞带(3)的上端位置粘连接在左小塞(4)的上端位置。 |
地址 |
110014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23-2号沈阳市荣芝中学初1.17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