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含氰废盐渣的处理方法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含氰废盐渣的处理方法,其工艺步骤为:将含氰废盐渣加入干燥器中加热,加热温度控制在60~120℃,甲醇或乙醇从废渣中挥发,甲醇或乙醇气体经过冷凝器冷却后,回收得到高纯度的甲醇或乙醇;将脱除甲醇或乙醇的含氰废盐渣在有氧条件下进行中温灼烧,使含氰废盐渣中的氰化物完全氧化,有机物氧化或挥发,从而去除盐渣中的氰和有机物;将含氰废盐渣在中温灼烧中产生的气体通入焚烧炉进行焚烧,焚烧温度不低于1100℃,使尾气达到排放标准。该处理方法除氰效率高,能耗小,可有效降低处理成本,且尾气的排放能完全达到国家标准,适合工业化使用。
申请公布号 CN1261716C 申请公布日期 2006.06.28
申请号 CN200410014106.3 申请日期 2004.02.20
申请人 邱滔;陆咏凯 发明人 邱滔;陆咏凯
分类号 F23G7/00(2006.01) 主分类号 F23G7/00(2006.01)
代理机构 常州市天龙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人 孙彬
主权项 1、一种含氰废盐渣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它是由下列步骤构成的:a、回收甲醇或乙醇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氰废盐渣加入干燥器中加热,加热温度控制在60~120℃,甲醇或乙醇从废渣中挥发,甲醇或乙醇气体经过冷凝器冷却后,回收得到高纯度的甲醇或乙醇;b、中温灼烧,有氧除氰和有机物将脱除甲醇或乙醇的含氰废盐渣在有氧条件下进行中温灼烧,使含氰废盐渣中的氰化物完全氧化,有机物氧化或挥发,从而去除盐渣中的氰和有机物;c、尾气高温燃烧将含氰废盐渣在中温灼烧中产生的气体通入焚烧炉进行焚烧,焚烧温度不低于1100℃,使尾气达到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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