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液晶显示面板,包括: 一背光板; 一玻璃基板,形成于该背光板之上,包括: 一显示电路,形成于该玻璃基板之上; 一驱动电路,形成于该玻璃基板之上,用以驱动该 显示电路;以及 一彩色滤光片,形成于该显示电路之上;以及 一晶片裸晶,设置于该玻璃基板之上。 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液晶显示面板,其中 该晶片裸晶以玻璃覆晶接合技术连接该玻璃基板 。 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液晶显示面板,其中 该晶片裸晶为一记忆体裸晶。 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液晶显示面板,其中 该晶片裸晶为一基频信号晶片裸晶。 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液晶显示面板,其中 该晶片裸晶为一后端处理晶片裸晶。 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液晶显示面板,其中 更包括一绝缘层,形成于该晶片裸晶之上。 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液晶显示面板,其中 更包括复数个电容元件形成于该玻璃基板之上。 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液晶显示面板,其中 更包括复数个电阻元件形成于该玻璃基板之上。 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液晶显示面板,其中 更包括复数个多工器形成于该玻璃基板之上。 10.一种液晶显示装置,包括: 一种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液晶显示面板, 以及 一电路板,电性连接该液晶显示面板。 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所述之液晶显示装置,其 中该液晶显示面板更包括一第一连接部。 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所述之液晶显示装置,其 中该电路板更包括一第二连接部,用以连结该第一 连接部。 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项所述之液晶显示装置,其 中该第二连接部透过一软电路板连结该第一连接 部。 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所述之液晶显示装置,其 中该电路板更包括一键盘模组。 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所述之液晶显示装置,其 中该电路板更包括一相机模组。 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所述之液晶显示装置,其 中该电路板更包括一射频模组。 17.一种电子装置,包括: 一种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所述之液晶显示装置; 以及 一控制装置,用以控制该液晶显示装置。 1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7项所述之电子装置,其中上 述电子装置系为一显示器、一笔记型电脑、一平 板电脑、一行动电话或一个人数位助理(PDA)。 图式简单说明: 第1图为一习知液晶显示装置的方块示意图。 第2图为第1图所示之液晶显示装置的剖面图。 第3图为根据本创作之一实施例的液晶显示面板的 方块图。 第4图为第3图中液晶显示面板的侧面示意图。 第5图为根据本创作之另一实施例的液晶显示装置 的方块示意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