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香烟过滤嘴(二)(联合三) A FILTER FOR SMOKABLE PRODUCTS |
摘要 |
【物品用途】本新式样物品,系用来过滤香烟中之部分尼古丁、焦油等有害人体之成分,同时透过此滤嘴之设计使商品之特色更突出与具亲和感。【创作特点】本创作涉及一种香烟过滤嘴的装饰性设计,特别地指一种新颖美观「香烟过滤嘴(二)」之新式样;本新式样物品之主要特征,在该过滤嘴之一端设计有一段缩小口径之锥形段,此一设计不但使外观产生颖异变化之外,依照功能性而言,该锥形段具有较密集之滤材,故而燃烧中香烟之烟雾通过此过滤嘴时,能更有效率地滤除尼古丁及焦油等有害人体之物质。藉由此锥形段之设计,使商品之特色更突出与具亲和感,有别于传统等径香烟过滤嘴之拘谨;整体的构成方式颇能表达出细致的视觉美感与具体的内涵,线条舒展流畅,样态雅致清新,饶富视觉美感之新颖新式样设计者。本新式样香烟过滤嘴的形状,如附图所示,本体基本上在与香烟衔接的一端包含有一个与香烟径长相同的等径段,另一端则以一曲率往外侧方向形成口径逐渐缩小,例如长度约21毫米(mm)之过滤嘴本体,在其一端形成口径约6.8毫米(mm)、约相当于2/3长度之等径段,另一端则自另外约1/3长度之内侧以一曲率半径往外侧方向,形成口径逐渐缩小约为4.5毫米(mm)之锥形段。诚如上述香烟过滤嘴之构成,在该锥形段之内部形成滤材较密集,当香烟之烟雾自宽部(即等径段)往窄部(即锥形段)流通,在此流通路径之末端可获得与滤材充分接触,故能更有效率地滤除香烟烟雾中所含之尼古丁、焦油等有害人体之成分。如上述之香烟过滤嘴,整体观之造形极富新颖特征。综上所述,本新式样香烟过滤嘴,构成方式不仅对视觉美感的合宜表达,功能更是人性化的贴心设计,创作特色和谐地融合各构成间的视觉条件,获致最佳的效果及整体的协调性,并且对于质感之修饰反应出造形物的精致感觉等,都积极展现商品亲和力与优质感,予人产生优雅、鲜明、清新与舒适的视觉印象。 |
申请公布号 |
TWD110009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6.06.21 |
申请号 |
TW094301391U03 |
申请日期 |
2005.03.14 |
申请人 |
菲利浦莫里斯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洛克先伯格尔;安德列达安;苏珊葛林;优里克克利菲;卡斯坦舒拉巴哈;仙朶拉史毕尔曼 |
分类号 |
|
主分类号 |
|
代理机构 |
|
代理人 |
何金涂 台北市大安区敦化南路2段77号8楼;林荣琳 台北市大安区敦化南路2段77号8楼 |
主权项 |
左侧视图已经省略,其系与右侧视图相对称。 仰视图已经省略,其系与俯视图相对称。 |
地址 |
瑞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