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显示装置 |
摘要 |
一种显示装置,结合使用了电子加速层和处在不同电压的电极以发射能量水平足以激励气体的电子束,该气体发射紫外线,紫外线又激励发光层以发出可见光。该显示装置包括:彼此相对并在其间具有空间的第一基板和第二基板;设置在第一基板和第二基板之间的室;对应于室设置的第一电极;对应于室设置的第二电极;设置在第一电极上且能够将第一电子束发射到室中的第一电子加速层;在室内部且在被第一电子束激励时能够生成紫外线的气体;及设置在室内部且在被紫外线激励时能够生成可见光的发光层。使用电子加速层使得能够用较低的驱动电压激励气体并实现提高的发光效率。 |
申请公布号 |
CN1790596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6.06.21 |
申请号 |
CN200510131734.4 |
申请日期 |
2005.12.16 |
申请人 |
三星SDI株式会社 |
发明人 |
畑中秀和;孙承贤;金永模;李圣仪;李镐年;藏尚勋;金起永;朴亨彬 |
分类号 |
H01J17/49(2006.01);H01J17/04(2006.01);G09G3/28(2006.01);G09F9/313(2006.01) |
主分类号 |
H01J17/49(2006.01) |
代理机构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陶凤波;侯宇 |
主权项 |
1.一种显示装置,包括:彼此相对并在其间具有空间的第一基板和第二基板;设置在所述第一基板和所述第二基板之间的室;对应于所述室设置的第一电极;对应于所述室设置的第二电极;设置在所述第一电极上且能够将第一电子束发射到所述室中的第一电子加速层;在所述室内部且在被所述第一电子束激励时能够生成紫外线的气体;及设置在所述室内部且在被所述紫外线激励时能够生成可见光的发光层。 |
地址 |
韩国京畿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