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催化剂在卷烟烟叶或烟丝中的应用
摘要 本发明涉及催化剂在卷烟烟叶或烟丝中的应用。按重量百分计催化剂在卷烟烟叶或烟丝中的用量为0.01-10%。卷烟烟气中的有害物质有很多,例如亚硝胺、一氧化碳、一氧化氮,有害物质包括焦油都是卷烟因不完全燃烧而产生的。催化剂改善了燃烧的条件,使得卷烟燃烧更完全,因而减少了焦油的产生,同样可以减少亚硝胺、一氧化碳的产生。催化剂还可以与助燃剂、贵金属配合使用。本发明优选的催化剂对卷烟吸味影响小。
申请公布号 CN1788632A 申请公布日期 2006.06.21
申请号 CN200510113053.5 申请日期 2003.11.29
申请人 南昌大学 发明人 杨志宏;聂基兰
分类号 A24B15/28(2006.01) 主分类号 A24B15/28(2006.01)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主权项 1、催化剂在卷烟烟叶或烟丝中的应用,其特征在于催化剂为含稀土元素的化合物。
地址 330047江西省南昌市南京东路235号南昌大学北区理学院化学系聂基兰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