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可重写非易失性存储器、电子设备、存储介质及重写方法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可重写非易失性存储器,其包括:第一区域,存储有允许电子设备执行处理的处理程序,并具有在电子设备启动时被首先访问的第一特定部分;第二区域,存储有启动程序和重写程序。当对第一区域的存储内容进行擦除时,重写程序擦除第一区域的存储内容,以致第一特定部分的存储内容被最后擦除。当将存储内容写入第一区域时,重写程序将新的存储内容写入第一区域,以致第一特定部分的存储内容被首先写入。
申请公布号 CN1779858A 申请公布日期 2006.05.31
申请号 CN200510113722.9 申请日期 2005.10.14
申请人 夏普株式会社 发明人 小河敦;藤井修二
分类号 G11C16/02(2006.01);G06F9/06(2006.01);G06F12/00(2006.01) 主分类号 G11C16/02(2006.01)
代理机构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代理人 邵亚丽;李晓舒
主权项 1.一种可重写非易失性存储器,包括:第一区域,其存储允许电子设备执行一个处理的处理程序;第二区域,其存储启动程序和重写程序,所述启动程序允许所述电子设备执行启动,而所述重写程序允许所述电子设备对处理程序进行重写;以及第一特定部分,提供在所述第一区域中,并且存储有所述电子设备访问所述第二区域中所述启动程序被存储的部分所必需的信息,所述第一特定部分在所述电子设备启动时被首先访问,其中所述重写程序包括步骤:允许所述电子设备擦除所述第一区域的存储内容,以致所述第一特定部分的存储内容被最后擦除;以及在擦除步骤擦除了所述第一区域的存储内容之后,允许所述电子设备将包括新的处理程序的存储内容写入所述第一区域,以致所述第一特定部分的存储内容被首先写入。
地址 日本大阪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