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录制和播放电视节目的移动通信终端及其使用方法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录制和播放电视节目的移动通讯终端及其使用方法,包括:信号转换部,将电视机中输出的模拟影像和声音信号转换为数字信号;编码器,对上述转换后的影像和声音信号进行编码压缩;存储器部,按照不同的电视节目分类保存上述压缩后的影像和声音信号;控制部,将上述压缩后的影像和声音信号保存到存储器,并对上述保存到存储器中的影像和声音信号进行播放输出;解码器对上述压缩后保存的影像和声音信号进行解码并传送到移动通讯终端的画面及扬声器。利用本发明可以对电视播放的影像和声音信号进行转换,使其可以在移动通讯终端进行录制或播放。 |
申请公布号 |
CN1777266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6.05.24 |
申请号 |
CN200510072096.3 |
申请日期 |
2005.05.26 |
申请人 |
乐金电子(中国)研究开发中心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姜善彬 |
分类号 |
H04N5/91(2006.01);H04N5/917(2006.01) |
主分类号 |
H04N5/91(2006.01) |
代理机构 |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任默闻 |
主权项 |
1.一种录制和播放电视节目的移动通讯终端,其特征在于包括:信号转换部,将电视机中输出的模拟影像和声音信号转换为数字信号;编码器,对所述转换后的影像和声音信号进行编码压缩;存储器部,按照不同的电视节目分类,保存所述压缩后的影像和声音信号;控制部,将所述压缩后的影像和声音信号保存到存储器,并对所述保存到存储器中的影像和声音信号进行播放输出的;解码器,对保存的所述压缩后影像和声音信息进行解码,并将解码后的影像和声音信息传送到移动通讯终端的屏幕及扬声器。 |
地址 |
100102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利泽中园二区203号洛娃大厦B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