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机动车前大灯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机动车前大灯,其具有优选地用于产生主光束的第一白炽灯丝(3)以及优选地用于产生日间行驶照明的第二白炽灯丝(4),白炽灯丝(3,4)利用三根引线(5,6,7)固定在具有灯座(1)的灯泡(2)内,三引线(5,6,7)排列在同一平面内,结果导致当机动车前大灯被正确定位时,它们一根位于另一根上方排列,底部引线(5)和顶部引线(7)用于固定第一白炽灯丝(3),且顶部引线(7)和中间引线(6)用于设置第二白炽灯丝(4),因此第二白炽灯丝相对于第一白炽灯丝(3)的轴以平行的方式被偏移且第二白炽灯丝位于第一白炽灯丝(3)的上方。 |
申请公布号 |
CN1770386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6.05.10 |
申请号 |
CN200510128345.6 |
申请日期 |
2005.11.03 |
申请人 |
电灯专利信托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F·奥尔;K·维特曼恩;S·泽特 |
分类号 |
H01K9/08(2006.01);H01K1/40(2006.01);H01K1/18(2006.01);H01K1/14(2006.01);F21S8/10(2006.01) |
主分类号 |
H01K9/08(2006.01) |
代理机构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赵辛 |
主权项 |
1、一种机动车前大灯,其具有第一白炽灯丝(3)和第二白炽灯丝(4),白炽灯丝(3,4)利用三根引线(5,6,7)固定于具有灯座(1)的灯泡(2)内,其特征在于三根引线(5,6,7)排列在同一平面内,结果导致当该机动车前大灯被正确定位时,一根引线位于另一根引线上方,底部引线(5)和顶部引线(7)用于固定第一白炽灯丝(3),且顶部引线(7)和中间引线(6)用于设置第二白炽灯丝(4),使得第二白炽灯丝相对于第一白炽灯丝(3)的轴以平行的方式被偏移且位于第一白炽灯丝(3)的轴上方。 |
地址 |
德国慕尼黑 |